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商丘市第十七中学的委托,对商丘市第十七中学和商丘市睢阳区文化办事处南京路小学餐厅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第十七中学和商丘市睢阳区文化办事处南京路小学餐厅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HLZB-2026-016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餐费的29.7%
5、最高限价:餐费的29.7%
6、标段划分及服务内容:一个标段;
服务内容: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7、资金来源及投资额:自筹资金。
8、服务地点:商丘市第十七中学院内。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10、服务期限:三年。
11、合同履行期限:至服务期限结束。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主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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