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项目编号:PC-0108-26J5-FG0048一、询比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湖南省梅山灌区大坝工程水泥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询比范围1、项目概况:梅山灌区大坝工程土坪水库坝址位于镇溪江与渠江汇合口下游300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29km2,水库正常蓄水位449.00m,设计洪水位(P=2%)449.05m,校核洪水位450.70m,死水位407.50m,总库容0.96亿m3。2、对外交通条件通过琅塘镇-天门乡:从苏溪湖高速出口经琅天公路至天门乡约25km。天门乡-长峰村:经X059县道至长峰村约12.5km,道路狭窄,约4-5m宽,急弯较多。长峰村-大山坡:经Y727乡道约5km,道路狭窄。对车长有限制(目前仅能通过后八轮式的水泥罐车)。目前新化县朗塘至天门公路进行交通管制,禁止通行。管制时间约至2026年4月30日。3、询比范围:水泥供应及相关服务。4、采购数量:本次采购商品混凝土分为两个包件,报价时,可以只报1个包件,也可以2个都报,2个包件同时开标,评标时,分开评审。包件1:4.1梅山灌区大坝工程项目普硅水泥: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技术质量要求备注1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散装吨10500满足国标GB175-2023、GB/T200-2017、GB50204-2015的相关规定2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袋装吨1500合计:12000包件2:4.2梅山灌区大坝工程项目中热水泥: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技术质量要求备注1中热硅酸盐水泥P.O42.5散装吨78000满足国标GB175-2023、GB/T200-2017、GB50204-2015的相关规定2中热硅酸盐水泥P.O42.5袋装吨1000合计:79000说明:①以上数量为初步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为准。②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比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③根据施工进度分批进货。每批次水泥进场应提供该批次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送货单等资料。每批次水泥进场时,由买卖双方及监理共同见证取样,标注时间、地点、数量、经手人等信息。卖方所供水泥应无条件服从买方的抽检。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5、中标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人需求计划分批交货,交货时段为2026年1月至2029年5月或工程完工。6、交货地点:包件1:湖南省新化县水电八局梅山灌区大坝项目施工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包件2:湖南省新化县水电八局梅山灌区大坝项目施工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7、质量要求:7.1响应人保证水泥及矿物掺和料的技术要求除满足国标GB175-2023、GB/T200-2017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中的相关规定,有新标准的按新标准相关规定执行。7.2外观质量:根据水泥的送货单和检测报告,检查每批水泥的外观质量;其他要求按国标GB175-2023执行(中热硅酸盐水泥按GB/T200-2017执行)。8、计量方式:买方依据卖方送货清单数据,对到货材料进行过磅验收,核实材料质量、数量、规格尺寸。每批次送货数量以双方最终签字确认的《验收单》作为对账结算依据。三、响应人资格要求包件1: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原材料必须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3、响应人应具有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以后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至少有1个在500万元以上,其他1个在100万元以上(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代理商可以提供生产厂家产品的供货业绩)。包件2: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熟料新型干法回转窑或旋窑水泥生产线,且投标产品须由该生产厂家在其注册地生产,及其连续生产的证明。具有有效期内的相关品种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近5年内(2021年至今)的中、低热硅酸盐水泥重点工程供货业绩不少于1个,单个项目业绩合同不低于6万吨。(附合同封面或首页、签字盖章页、清单页、合同金额等主要信息,及合同对应的所有销售发票查询结果。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够表明所供货物的金额或数量)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公司成立时间满3年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在近3年内(2023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合同金额1个在1000万元以上,其他1个在500万元以上(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包件1和包件2共同条款: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响应的情形。6、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若出现该情况,采购人将只接受生产厂家的响应文件。7、同一生产厂家的不同代理商可以同时参加。四、询比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22日上午10:00时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以下简称“阳光采购网”)获取询比文件。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报名通过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7日10时00分,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响应人在线进行操作。响应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响应,办理方式:直接下载“中招互连”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响应,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后果。(2)各响应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3、供应商申报及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阳光采购网首页“联系电话”或“在线咨询”。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当响应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响应”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响应人,不再进行推荐。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n)发布。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水电八局科研楼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731-82883700使用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水电公司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水电八局科研楼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5388923232项目联系人:李先生17267865292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话:0731-82883700邮箱:116560@powerchina.cn十、纪检监督机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731-82822109)提出投诉。2026年1月16日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