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3504280401100245001001Z03 |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2-29 08:30:00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3,310,047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 开标时间 | 2025-12-29 08:30:00 | ||
| 开标地点 | 无 |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2025-12-29 08:30:00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三明市将乐县城市燃气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老旧庭院和市政燃气管道改造工程)
补充通知(二)
致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类别:GB1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现修改为:“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原招标文件:“15.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类别:GB1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现修改为:“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
现修改为:
4.原招标文件:“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现修改为:“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允许分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本项目允许分包的工程为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并按以下要求执行:中标单位若同时具备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类别:GB1级)资质的,则应中标单位自行施工;若中标单位不具备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类别:GB1级)资质的,则应由中标单位分包给具备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类别:GB1级)的单位进行施工,分包单位应事先征得发包方确认。”
5.原招标文件:“40.其他中:10、农民工工资应严格按照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22〕159号执行。”
现修改为:“10、(1)农民工工资应严格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1号)(2)承包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建【2019】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建市【2019】18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民工工资垫付清偿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的通知》明建【2019】5号、将人社〔2018〕123号《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规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严格执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及办理相关手续。
(2)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九条规定,为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招标人将人工费于每月30日前拨付至本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人工费按照月进度款的25%的比例拨付。因赶工期、更换劳务队伍等原因造成当期人工费数额临时增加情形,由施工单位作出书面申请及具体说明,招标人在申请后20日内将增加的人工费数额拨付至本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6.原招标文件:“12.6 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按《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2018〕8号)、《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现修改为:“12.6 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1)农民工工资应严格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1号)(2)承包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建【2019】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建市【2019】18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民工工资垫付清偿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的通知》明建【2019】5号、将人社〔2018〕123号《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规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严格执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及办理相关手续。
(2)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九条规定,为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招标人将人工费于每月30日前拨付至本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人工费按照月进度款的25%的比例拨付。因赶工期、更换劳务队伍等原因造成当期人工费数额临时增加情形,由施工单位作出书面申请及具体说明,招标人在申请后20日内将增加的人工费数额拨付至本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7.原招标文件:“36.定标方式中:3、定标时间、地点:2025年12月27日09时00分00秒在三明市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定标工作。”
现修改为:“3、定标时间、地点:2025年12月30日09时00分00秒在三明市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定标工作。”
8.原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 08:30
现修改为:2025年12月29日 08:30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有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按本通知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及补充内容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wz)%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5%BA%94%E8%87%AA%E8%A1%8C%E6%9F%A5%E9%98%85%EF%BC%8C%E5%90%8E%E6%9E%9C%E8%87%AA%E8%B4%9F%E3%80%82%3C/p%3E%3Cp%3E
招标人: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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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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