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于洪区农田排水站等水利设施安全鉴定服务单位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4-00007
项目名称:于洪区农田排水站等水利设施安全鉴定服务单位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1、鉴定工作内容包含:现状调查分析、现场安全检测、复核计算分析和安全评估,鉴定工作内容应按照《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15)执行。
(1)现状调查分析:应进行基础资料收集与分析,在此基础上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全面了解泵站工程实际状态,并应重点检查建筑物、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的薄弱和隐蔽部位。对检查、观测和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应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和对泵站运行、效益发挥等方面的影响,编写工程现状调查分析报告。
(2)现场安全检测:主要包括建筑物、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共3部分,对进水渠、进水闸、前池、泵站厂房、出水池、出水闸、出水渠等建筑物进行外观质量、断面测量、混凝土抗压强度、碳化深度、钢筋间距及保护层厚度、钢筋锈蚀性状等检测,对水泵机组、电动机、控制柜、配电盘、变压器等机电设备进行外观质量、振动、噪声、绝缘电阻等检测,对闸门、启闭机、拦污栅、压力钢管等金属结构进行外观质量、腐蚀等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工程整体质量评价,编写现场安全检测报告。
(3)复核计算分析:按规范要求对泵站特征水位、扬程及流量等工程规模复核,对水力学条件、抗渗稳定、抗滑、抗浮、结构强度、抗震安全等建筑物复核,对水泵流量、电动机功率及装置效率、水泵安装高程等机电设备复核,对拦污栅、闸门、启闭机等金属结构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进行工程综合评价,编写工程复核计算分析。
(4)安全评估:在现状调查基础上,对工程安全状态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工程综合安全评估类别并提出建议,编写安全评估报告。
2、鉴定承担单位的职责:
(1)在鉴定组织单位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工程存在主要问题和运行管理情况分析,编写工程现状调查分析报告;
(2)按有关规程,对泵站进行现场安全检测,提出工程质量外观和技术参数指标,编写现场安全检测报告;
(3)按有关规范进行工程复核计算,编写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
(4)在鉴定组织单位和鉴定承担单位现状调查基础上,对工程安全状态进行安全评估,编写安全评估报告。
(4)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泵站安全鉴定和安全评估相关报告。
3、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
(2)采购文件中未明确的相关事宜,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应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二、成果文件要求:
1.成果文件的组成
包括但不限于:现状调查分析报告、现场安全检测报告、复核计算分析报告、安全鉴定报告书、综合安全评估报告。
2. 成果文件的深度
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的工作深度,满足采购人要求并保证验收合格。
3. 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
符合采购人要求。
4. 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按采购人要求的份数提供,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档1份。
5. 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5.1、纸质版的要求:提供的纸质版资料应符合档案验收相关要求。
5.2、电子版的要求:电子文档1份;(光盘或U盘)电子文档必须用正规厂家生产的正版CD或DVD光盘刻录,并确保刻录内容与纸质版文档内容完全一致,无任何缺漏。电子文档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加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20天(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 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 (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对被“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禁止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8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需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024-25320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联系方式:024-83963332
邮箱地址:176952077@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0330610102000021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光宇
电 话:024-8396333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