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JY26JX11020972 | |||||||
| 项目名称: | 弋阳县南岩一号东塔1楼、4楼至6楼整体招租(10年) | |||||||
| 标的名称: | 弋阳县南岩一号东塔1楼、4楼至6楼整体招租(10年),挂牌价2,450,685.21元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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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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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6年02月06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年02月12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1.标的名称:弋阳县南岩一号东塔1楼、4楼至6楼整体招租(10年)。 2.标的概况:“南岩一号”位于江西省弋阳县玫瑰园小区以南,金钟路以北地块内。本次租赁范围为东塔1楼、4楼至6楼,总建筑面积约3162.76平方米。起拍价为23.6724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为70万元。 3.房屋性质为商业,经营业态限于酒店及相关住宿服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账号:793901442700016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地源[饶房估]字(2026)第025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交付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需自行勘察。 3.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前自行负责向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各种办证程序,确定是否能办理成功。一经拍卖成交,消防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不得以证、照无法办理为由拒不履约。 4.租赁期限:本次拍卖标的租赁年限为10年。给予承租方6个月免租装修期(含在租期内)。 5.租金的缴付及递增方式: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每半年支付一次;即每6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具体租期起止时间以双方协议为准。租期内对第5年租金和第10年租金进行递增,递增比例为5%。 6.履约保证金要求: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支付首年度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7.装修与投资要求: (1)拍卖成交后,承租方须对标的物业进行全面装修改造,其升级改造一切事项和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2)装修改造总投资额不得低于500万元。装修须达到现代智慧舒适型酒店标准,采用装配式、模块化工艺,单房装修成本原则上不低于6万元。核心体验须包含智能马桶、品牌零压床垫、全房智能语音控制系统等设施。 (3)改造工程竣工后,招租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改造工程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如承租方投入提升改造费用未达到约定标准,则相应扣减履约保证金或减少租赁年限,具体事宜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8.运营管理要求: (1)承租方须实现智能化运营,须配备智能入住系统(支持自助入住、在线退房等),并建立基于市场数据的动态定价体系。 (2)承租方须承诺在正常经营期内,年均综合入住率不低于60%。 (3)香槟国际南门口停车场作为本次出租物业配套设施,道闸采购安装以及后期运营管理成本均由承租人承担,若停车场收费则由承租人收取,汽车充电桩充电收费由招租方收取,充电用户在充电期间可免费使用停车位。 9.其他责任义务: (1)租赁期满后若招租方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期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标的物,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需改建,方案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并备案。 (3)须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的全部安全、消防、环保、卫生等法律责任,并配合政府各项创建工作。 (4)如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持续经营未满3年,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物业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5)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的全部安全、消防、环保、卫生等法律责任,并须服从政府创文、创卫等要求,处理好邻里关系。若因违法违规经营或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6)租赁期满后,若承租方不再续约,须按招租方要求办理交接,并在约定时间内结清所有费用。搬离时须自行清空可移动物品,但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固定装修及原有配套设施。 (7)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均与招租方无关,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需严格遵守《消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自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责任。 (8)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撤场,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标的交付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维修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10.首期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11.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12.标的交付时间:标的尚未办理产权证,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交付。 13.起租日、到期日:合同中约定。 | |||||||
| 1.意向承租方应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 3.企业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履行合同、按期支付费用的经济能力。须提供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显示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和提供报名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由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日期有效的存款余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证明原件;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报名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 5.应具备三年以上(含三年)酒店运营管理经验,且具有单项目经营规模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成功案例(须提供相关合同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须在报名截止前提供详细的酒店运营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定位、装修设计规划、智慧化系统建设、运营服务体系、财务预测等(要求提供文字与图片相结合的版本);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备查。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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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价款支付方式:租金按半年度支付,即每6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20394737(周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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