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通河县财政补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务决算第三方公司采购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Z51390FW00010098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3年通河县财政补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务决算第三方公司采购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通河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通河县农田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2023年通河县财政补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务决算第三方公司采购2.2 建设地点:通河县2.3 建设规模与任务:建设高标准农田7.32万亩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完成本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2.6 服务内容:完成2023年通河县财政补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务决算。2.7 质量标准:合格2.8 最高投标限价:19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3.3 信誉要求:3.3.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6月4日10时00分至2025年6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7.开标方式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7.2开标时间:2025年6月27日9时30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9.联系方式监督部门:通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聂明成电话: 57436731招 标 人:通河县农田项目服务中心地址:通河县联 系 人:石雷电话:15104686266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联 系 人:陈永久联系电话:0451-81888888、17745649000电子邮箱:975989795@qq.com*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