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江宁区消防救援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京市江宁区消防救援局2026-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消防救援局2026-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JJC-2026ZFCG0906(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婷
项目联系电话:025-58835827-80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京市江宁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文靖东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池翔 025-521215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婷 025-58835827-8017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6ZFCG0906(G)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消防救援局2026-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万元/年
最高限价:20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南京市江宁区消防救援局2026-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1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即2026年4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即2026年4月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即2026年4月以来),至少 1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
方式:(1)文件提供方式:纸质文件。(2)供应商前往报名平台:http://***/NJJCBaoMing/company/views/[%E9%93%BE%E6%8E%A5]%E3%80%81%E6%B3%95%E4%BA%BA%E6%8E%88%E6%9D%83%E5%A7%94%E6%89%98%E4%B9%A6%E7%9B%96%E7%AB%A0%E5%8E%9F%E4%BB%B6%E3%80%81%E5%8A%A0%E7%9B%96%E5%85%AC%E7%AB%A0%E7%9A%84%E8%A2%AB%E5%A7%94%E6%89%98%E4%BA%BA%E8%BA%AB%E4%BB%BD%E8%AF%81%E5%A4%8D%E5%8D%B0%E4%BB%B6%EF%BC%8C%E6%B3%A8%E5%86%8C%E6%97%B6%E4%BF%A1%E6%81%AF%E9%A1%BB%E7%9C%9F%E5%AE%9E%E6%9C%89%E6%95%88%E3%80%82%E6%B3%A8%E5%86%8C%E6%88%90%E5%8A%9F%E5%90%8E%EF%BC%8C%E4%BE%9B%E5%BA%94%E5%95%86%E5%8F%AF%E9%80%9A%E8%BF%87%E6%8A%A5%E5%90%8D%E5%B9%B3%E5%8F%B0%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5%B9%B6%E6%8A%A5%E5%90%8D%E3%80%82%EF%BC%883%EF%BC%89%E7%BA%B8%E8%B4%A8%E6%96%87%E4%BB%B6%E5%8F%AF%E9%80%9A%E8%BF%87%E7%8E%B0%E5%9C%BA%E9%A2%86%E5%8F%96%E6%88%96%E9%82%AE%E5%AF%84%E9%80%81%E8%BE%BE%EF%BC%8C%E7%8E%B0%E5%9C%BA%E9%A2%86%E5%8F%96%E7%9A%84%E8%AF%B7%E8%87%B3%E5%8D%97%E4%BA%AC%E6%B1%9F%E5%9F%8E%E5%B7%A5%E7%A8%8B%E9%A1%B9%E7%9B%AE%E7%AE%A1%E7%90%86%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F%BC%88%E5%8D%97%E4%BA%AC%E5%B8%82%E5%BB%BA%E9%82%BA%E5%8C%BA%E4%BA%91%E9%BE%99%E5%B1%B1%E8%B7%AF89%E5%8F%B7%E9%BE%99%E6%B9%96%E6%97%B6%E4%BB%A3%E4%B8%8A%E5%9F%8E%E5%86%99%E5%AD%97%E6%A5%BC1%E6%A0%8B29%E6%A5%BC%EF%BC%89%E9%A2%86%E5%8F%96%EF%BC%8C%E9%9C%80%E9%82%AE%E5%AF%84%E9%80%81%E8%BE%BE%E6%88%96%E6%8A%A5%E5%90%8D%E9%81%87%E5%88%B0%E9%97%AE%E9%A2%98%E7%9A%84%E8%AF%B7%E8%81%94%E7%B3%BB025-58835827-0%E3%80%82%E6%AF%94%E9%80%89%E6%96%87%E4%BB%B6%E5%94%AE%E4%BB%B7%E6%8C%89%E5%88%B6%E4%BD%9C%E3%80%81%E9%82%AE%E5%AF%84%E6%88%90%E6%9C%AC%E6%94%AF%E4%BB%98%EF%BC%8C%E4%B8%8A%E9%99%90%E4%B8%8D%E5%BE%97%E8%B6%85%E8%BF%87100%E5%85%83/%E4%BB%BD%EF%BC%8C%E5%94%AE%E5%90%8E%E4%B8%8D%E9%80%80%E3%80%82%3C/p%3E%3Ch2%3E%3Cstrong%3E%EF%BC%88%E5%9B%9B%EF%BC%89%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6%8F%90%E4%BA%A4%3C/strong%3E%3C/h2%3E%3Ch2%3E%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9A2026%E5%B9%B410%E6%9C%8813%E6%97%A514%E7%82%B9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供应商需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电子版需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在获取比选文件后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供应商务必对比选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比选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因系统原因,采购单位名称应为“南京市江宁区消防救援局”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