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国际楼中央空调系统及网点特灵空调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国际楼中央空调系统及网点特灵空调维保服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国际楼中央空调系统及网点特灵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FJTH-27120251015
3、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国际楼中央空调系统及网点特灵空调维保服务项目,负责国际楼中央空调冷水机组3台主机、冷冻水泵4台、冷却水泵3台、冷却塔2座、风柜16台、暗装风机盘管260台、定期检修和保养;华林网点和湖滨网点特灵空调每月巡查及维修。
4、招标内容:
合同包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总预算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国际楼中央空调系统及网点特灵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 2年 | 11.3 | 0.1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下表供参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单价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报价要求 |
1 | 1-1 | 维保服务费 | 11.3万元 | / |
1-2 | 常用配件 | 供应商折扣系数报价不得高于100% | 按照附件1的常用配件基准价格报统一折扣系数,成交单价为基准价格*折扣系数 | |
1-3 | 非常用配件(即未在常用配件表中列出的配件) | 供应商人进销差比例不得超过10% | 进销差比例0-10%(报价取整,如0、1%、2%、3%.....10%),结算单价为供应商进价*(1+进销比例) |
5、投标人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或无违约行为,未发生法律纠纷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1)提供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下同。】
(3)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可不提供此件。
(4)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响应截止时点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8)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10)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11)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12)承诺与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13)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1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见响应文件格式)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邮件至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邮箱(fjthzb@163.com)或在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电子版)每套300元,采购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供应商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
本项目亦接受以邮寄、达达、同城快送等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邮寄文件尽量提前半天送达,以免因错过签收造成延误)。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9、发布公告的媒体:(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发布。
10、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邮 编:350001
项目负责人:王慈/古桂春/刘国星
联系电话: 0591-87878462-817/807
电子邮箱:fjthzb@163.com
(2)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水头路10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579079
附1:获取采购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 |
银行账号:9350 0201 0030 2167 06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款项/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编号:***的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款项/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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