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嘉育中学超市经营权承包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临沧市嘉育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临沧市嘉育中学超市经营权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沧市嘉育中学超市经营权承包项目
2.项目简介:学校实行封闭管理,目前在校师生约1200余人,至2026-2027学年预计增加至约2000余人,至2027-2028学年预计增加至约3000余人。学校规划设置一处超市经营区域,为满足师生日常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采购需求,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后勤保障服务有序进行,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超市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由承包人在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标的具体信息:
①经营承包范围:超市零售服务(仅限超市零售服务,涵盖日常生活用品、学习文具、体育用品、预包装食品、饮用水等(具体品类需经甲方审核备案),不得经营烟、酒、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及其他不符合学校管理规定的商品,不得超范围经营)。
②经营承包面积:约400m2(商品陈列区+仓储区+收银区,场地己完成装修),招标人提供收银系统,货架、仓储设备等其他运营所需设施由承包人自行添置。
4.承包费用:包括两部分,一是不低于营业额的20%(具体比例由投标人自行报价),二是固定物业管理费(按0.68元/m/天标准计算,年费用=0.68元/m/天×400m×365天=99440元)。
5.经营期限:3年(2025年至2028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备注:①超市管理实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考核及合同期满考核,每年合同师生满意度测评必须满意(满意率85%以上),且综合考核达到合格(80分)以上的,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②服务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应预先告知超市经营单位。
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地方和学校的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等,满足招标人要求;经营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招标人内部管理的要求,所有人员凭有效健康证上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2.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企业内部财务会计报表(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内部财务会计报表(加盖公章)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超市拟派人员要求:
(1)拟派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1名,提供有效的健康证、身份证。
(2)其他拟派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4人,其中收银员不少于1名(需具备基本收银操作技能)、理货员不少于1名、仓储管理员不少于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少于1名,提供有效的健康证、身份证。
(3)针对学校特殊情况(重大活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的人员适配安排投标人需承诺在收到学校书面通知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增派或调整,新增人员符合资质要求并及时备案,确保服务能力满足校园需求,承担相关调整成本,不影响服务质量与商品价格。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不足1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重大违法行为:不良行为记录、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记录、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6.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投标人在以往超市经营或零售服务过程中,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且未因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等)处以行政处罚(提供承
2诺书);
(2)投标人在以往经营场所(含曾承包的超市、零售门店等)运营过程中,未发生过消防安全事故(含火灾、消防设施不合格被责令整改等),且未因消防安全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急管理局等)处以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提交
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期限
自本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件须齐全、有效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一份留存。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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