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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扬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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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宝应县“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宝应县“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宝应县交通运输局。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背景

“十五五”是国家“两步走”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而交通运输发展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根据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总体部署,省交通运输厅全面开展省“十五五”交通运输规划编制工作,对各设区市提出明确要求。针对“十五五”时期,需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现状以及“十五五”规划实施进展,分析“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形势和趋势,高质量完成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五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基于上述形势要求,为提前谋划好“十五五”期间我县综合交通发展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启动宝应县“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主要研究内容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号:BY-155-ZHJTYS-GH。招标包括:对“十四五”期间宝应县综合交通发展情况进行回顾,全面总结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经验,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围绕国家和省、市各项部署要求,对宝应县“十五五”交通发展的形势进行研判,准确把握交通运输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特征,科学制定“十五五”时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明确重点任务,建设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络,落实交通设施建设布局及标准,结合产业布局优化运输组织结构,提出保障措施,指导宝应县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成效评估

从交通基础设施的辐射能力、运行效率、服务品质、投入产出效益等角度出发,回顾宝应县“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发展成效,剖析存在问题,为“十五五”阶段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提出借鉴。

2.“十五五”交通运输发展形势与需求

对“十五五”交通运输发展形势和环境进行分析,梳理国家和省市发展战略、城市发展定位对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要求。基于对城市经济、社会、产业、空间、环境等发展趋势的综合判断,研判“十五五”期间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趋势,分析综合交通运输需求。

3.思路与目标

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对交通运输提出的要求,借鉴国内外经验,提出交通运输“十五五”期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4.“十五五”综合交通设施建设规划

围绕宝应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抢抓省市重点项目契机,重点深化区域交通设施走廊方案研究,优化县域重要运输通道配置,研究宝应港等交通场站、港口等节点布局方案,充分做好重大通道设施配套衔接和交通节点集疏运方案研究等工作。

5.“十五五”综合运输发展规划

围绕传统客运转型升级、运输结构调整等需要,进一步优化全县综合客运体系,探索联程联运模式,重点做好出租车行业发展规划和公交组织优化;进一步优化全县货运、物流配送体系,重点做好宝应港口多式联运方案研究等工作。以我县综合运输枢纽建设为契机,持续深化综合运输结构调整。重点围绕产业需求导向,开展多式联运实施方案研究,依托港口航道以及客运综合枢纽建设,打造货运物流联运枢纽,促进客运体系联程联运。通过满足市场需求,做好推动多式联运的广泛应用和普及的研究工作。

6.“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保障措施研究

结合地区发展实际,考虑“十五五”期间宝应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从体制机制、组织领导、投融资、资金筹措、人才、土地、支持政策等方面,研究提出保障宝应县“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实施的有关政策举措。

(三)、成果要求:

(1)编制形成《宝应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评估报告》,编制形成《宝应县“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报告、图集及相关汇报材料,提交终期成果资料,取得相关部门同意或获得批复。

(2)编制形成《推进多式联运 努力构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体系》专题报告。

(四)、服务期要求:

(1)2025年5月底前,完成“十五五”规划前期调研工作,充分调研现状情况,充分吸收既有相关规划成果;

(2)2025年9月底前,形成“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评估报告,并完成“十五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初步成果编制工作,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2025年12月底前,完成中间成果编制工作;

(4)2026年4月底前,在省市“十五五”规划批复前完成最终成果,便于相关成果纳入上位规划;

(5)配合做好各项后续服务工作。

(五)、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即BY-155-ZHJTYS-GH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包括“公路”,服务范围包括“规划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3.1.2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研究项目。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服务类)为C级及以上(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登记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为递交投标文件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应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宝应县叶挺东路190号

邮政编码:225800

联系人:潘俊儒

电话:0514-88244163

招标代理: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

邮政编码:225800

联系人:陈 军

电话: 0514-88223378 13375291091

传真: 0514-88223378

  1. 其它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2)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 ,以便联系。如因无联系方式或通信不畅通,造成招、投标信息无法传递,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单位视同放弃本项目投标。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以在线直播形式参与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工作。具体详见《扬州市交通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说明》。(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4月23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15时30分。开标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举行公开开标。 (6)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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