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NJZZFCG20250408(招标文件编号:LNJZZFCG20250408)
二、项目名称:2025年辽宁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普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3-8号(251)
中标(成交)金额:71.5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辽宁普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辽宁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 | 根据2025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要求,共开展145个监测站(包含134个监测站采样运输及检测、11个监测站98项指标采送样)的地下水水质监测任务。具体工作任务为:118个监测站(包括在134个监测站中)开展44项指标的采样运输及检测,16个海(咸)水监测站(包括在134个监测站中)开展46项指标的采样运输及检测;13个监测站(包括在134个监测站中)开展44项指标的水样同步采集及寄送,11个监测站开展98项指标的水样采集与寄送;提交评价报告、质控报告、检测报告、水质监测数据成果汇总表、地下水采样记录表等成果报告等工作。 | (三)总体要求本次招标为1个包,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项目中标人。(四)具体要求1、118站次44项指标水样(《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常规指标39项和用于水化学分析及审核的5项钾、钙、镁、碳酸根、碳酸氢根指标)、16个海(咸)水入侵站46项指标水样(44项指标、溴化物和硼)、11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全指标93项和用于水化学分析及审核的5项钾、钙、镁、碳酸根、碳酸氢根指标),13个监测站(包括在134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同步采样前准备工作:按照《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2018〕91号)有关要求进行采样前准备和抽水工作。中标单位根据2025年实施方案开展水质监测工作,抽水前应充分与省水文部门沟通采样时间和洗井清淤情况并填写相关表格。采样洗井要求前一天洗井沉淀 ,第二天采样。在采样实施过程中,先准备水泵和配套辅助设施等采样设备、便携式水质分析仪等现场监测仪器和样品容器等。中标单位根据2025年实施方案开展水质监测工作,抽水前通知省水文部门并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再取出井内自动监测仪器,轻拿轻放,不得磕碰探头,并保持探头清洁。通讯电缆杜绝对折及挤压,应有序缠绕,杜绝乱扔乱放,缠绕半径不小于0.60m,确保自动监测仪器不受损坏。如采样过程中造成井内监测仪器或监测井损坏,由中标单位负责修复或赔偿,赔偿方案由招标单位、省中心及中标单位共同协商。根据各监测井情况采用适宜型号的水泵进行抽水,达到采样技术要求。工作过程中解决好临时占地、损毁青苗及排水等问题。2、118站次44项指标水样、16个站点46项指标水样、11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采集和运送。13个监测站(包括在134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同步采样。水样的采集方法及数量按照《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2018〕91号)有关要求进行。水样采入或装入容器后,应盖紧、密封容器瓶,贴好标签,需加入保存剂的水样,应立即加保存剂并密封。根据质控措施要求,按比例采集现场平行样及全程序空白样。采样完成后现场填写《地下水采样记录表》,要求字迹端正清晰,内容填写齐全。采样结束后按原样回装自动监测仪器设备,保持井孔内电缆顺直,按原状锁紧固定电缆。做好现场水位仪器现场比测工作,确保仪器读数准确。撤离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锁好保护装置。3、44项指标同步采集样品和98项全指标样品的采集(量)及运送(寄送)应符合《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2018〕91号)。寄送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点石商务公园4号楼1206室。如发生样品丢失或损毁,须重新进行采样和运输。4、完成118站次水质样品44项指标检测,16个海(咸)水入侵站46项指标检测,检测方法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附录B和《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HY/T 0314-2021)要求,质量控制措施按照《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及检测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检测过程质控措施应满足《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中相关要求按批次和样品比例测定室内平行样、室内空白样、加标回收样及有证标准物质(表2 质控措施要求),保存质控措施的原始资料,分析和评价质量控制情况,编写质控报告。5、拍摄采样人员现场采样照片及样品照片,包括采样前抽水及已采的水质样品照片,每个测站拍摄2张照片,照片包含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经纬度、采样人员等信息。6、监测过程管理。中标单位每周向甲方及授权委托人按格式提交采样照片及检测数据。并接受辽宁省水文部门的全过程监督。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云华、王圣海、尚信宽、邢安龙、王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之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委托采购人信息
委托采购人: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委托采购人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五号
联系人:王佳
联系方式:024-6218127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联系方式:010-68860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金卡路16号C座920室
联系方式:李迎春 024-83810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迎春
电 话:024-838107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