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按照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内控制度要求,我单位拟公开遴选广安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工程财务审计决算机构,现将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业主单位
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项目概况
广安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位于广安区协兴镇华福社区(XXA-B-07-06地块),计划占地约30亩,设置床位约300余张(含残疾人寄宿托养床位、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床位)。包括生活技能训练用房、康复治疗用房、培训与教育用房、就业训练与生产劳动用房、托养住宿用房、生活用房、辅助用房等。项目概算总投资39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三)项目内容
开展广安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审核工作,编制相关报表、报告,内容要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和编制要求。
(四)编制期限
签订协议后40天内提供初步报告,50天内提供正式报告。
(五)最高限价
参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评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按照中标价3077.76万元测算并在此基础上下浮50%,本次遴选最高限价为7万元。
(六)公告时间
2025年9月11日至9月17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石老师19182659962
二、报名相关要求
(一)参选人要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报价函、决算审计服务人员花名册、服务方案、近三年类似业务业绩。
(二)参选人应持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参选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审计咨询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参选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五)报价函格式自拟。
(六)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各项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完好加盖公章,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递交日期等信息。
三、遴选方式
由评审组根据报名要求筛选出资料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并根据综合评分标准,由评审组统一遴选,评分最高者为中选人。如仅有1家报名单位符合要求即为中选单位,不再进行评分。
四、评审程序
(一)所有报名材料由评审组全体专家于评审会议上统一开封。
(二)每位专家根据评定标准进行打分,并根据分值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人。
(三)评审结束后,不公示结果,由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发出中选通知书,封存所有报名材料、评委评分表等资料。
五、报名及评审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7日。
(二)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18:00,快递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三)报名递交材料地点:广安区金安大道一段26号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209办公室。
(四)评审时间:2025年9月18日。
附件:广安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决算审计服务机构遴选评分表
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9月11日
附件:
广安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决算审计服务机构遴选评分表
序号 | 分 值 (100分) | 评分标准 | 说 明 | |
1 | 报价 | 25分 | 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评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的规定,造价咨询评审服务收费标准作为报价最高限价,报价按百分比取整,对有效竞选申请人(即为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参选报价进行算术平均,等于算术平均值的参选报价得满分25分,其余参选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相比,每高或每低1%扣0.1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1%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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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方案 | 20分 | 根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1)项目概况(2)质量控制(3)三级复核制度(4)工作步骤(5)人员的安排和计划。对以上5个分项的每一项根据其描述的合理性、完整性、可操作性评分,有方案的得2分;方案完善,操作性强的加2分;方案较合理,但操作性还有欠缺的加0.5分;差或内容缺失不加分;5个分项分值相加为本评分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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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 结合本项目的特点,根据竞选申请人提供的(1)内部控制管理机制(2)风险防范管理制度(3)财务制度(4)保密制度(5)质量保障制度。对以上5个分项的每一项根据其描述的合理性、完整性、可操作性评分,有方案的得2分;方案完善,操作性强的加2分;方案较合理,但操作性还有欠缺的加0.5分;差或内容缺失不加分;5个分项分值相加为本评分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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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业绩要求 | 15分 | 2022年以来每具有1个类似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为造价咨询合同或中标<选>通知书或造价咨询服务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选> (2)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 附委托合同或协议等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
4 | 项目 组成 人员 | 20分 | 1、拟派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分): 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和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专业:机电工程)得2分,具有咨询工程师资格加2分,本项最多得4分。 2、项目组主要人员(16分):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和高级职称得2分,具有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加2分,最多得4分。 (2)土建审核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土建)得2分,具有高级职称加2分,最多得4分。 (3)安装审核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安装)得2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最多得4分。 (5)拟派项目团队中增加一名造价人员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和安装)和造价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最多得4分。 注:1、以上人员不得重复。 2、配置人员需提供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 拟派人员附应职称证、执业注册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