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TC258707T
1.2 项目名称:储能技术公司中原储气库公司文23储气库二期工程档案排查与档案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1.3 采购方式:询比
1.4项目最高限价:78.336万元(不含税金额)。
1.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1.6 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按照文23储气库二期工程档案验收工作计划,需完成项目前期各类专项评价、行政许可、施工文件、监理文件、专项验收等竣工资料的检查。竣工资料涉及参建单位多、形成数量多,档案管理人员要按照竣工档案目录逐件对竣工档案进行筛选、鉴定,工作量繁杂,经公司研究决定拟选取外部服务单位完成文23储气库二期工程竣工档案排查和验收相关工作。
1.7 采购需求
负责对文23储气库二期工程项目资料收集、整编、梳理、装订成册、扫描、上传档案管理系统等。并组织文23储气库二期工程竣工档案排查及优化、档案预验收、档案验收。整理完善孔隙型储气库工程施工及验收用表,整理完善《储气库建设项目档案目录(试行)》。
2.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选商。
2.2财务要求
2.2.1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2 根据所报的年度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测算,响应人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1)响应人于2025年以后成立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2)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的,优先提供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2025年4月底前,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一年(2024年度)暂未完成财务审计的,同时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3)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暂时无法按上述(2)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会计报表的,需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截至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不存在“资不抵债”等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布后,如与承诺函不符,选商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响应人承担。
(4)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且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无需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同等报表代替)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与承诺函不符,选商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响应人全部承担。
2.3 信誉要求
2.3.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3.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3.3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3.4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2.3.5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4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具有1项工程项目档案验收或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项目业绩。
响应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2.5 人员要求
2.5.1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2)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工程项目档案验收或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项目业绩,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1)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体现项目(副)经理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2)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副)经理的盖章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文件签署时间为准。
2.5.2 其他服务人员要求
配备至少2名具备竣工资料管理经验的服务人员(提供人员名单)。
2.6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7 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响应人,请于2025年6月6日19:00至2025年6月12日19:00(北京时间)进行网上(网址: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报名并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3.2潜在采购人需注册并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购买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包),采购文件费用支付请采取电汇方式: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转账凭证应备注 “(TC258707T)”)。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陆家嘴支行,账号:1001182609000375101。
3.3本项目采购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响应人购买询比采购文件后,在“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中的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后,潜在采购人可在网上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3.4本询比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工作。响应人须在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谈判文件。
3.4.1“注册”、“报名”方式详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响应人》】或咨询010-21362559;
3.4.2“办理CA章”详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或咨询400-9197-888。
3.5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响应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本次采购采取网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不接受纸质版响应文件。
4.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4日09:00(北京时间),通过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网址: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网络提交。(考虑响应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请于响应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响应文件上传。)
4.3到达响应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放弃参加本项目响应。
4.4响应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提交响应保证金:1.5万元。
4.4.1响应保证金形式:电汇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方式。
4.4.2响应保证金电汇必须由响应人基本账户单独汇出,且在开启前到达指定账户。
4.4.3响应保证金提交方式:
(1)请务必在本项目响应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或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主页(www.cntcitc.com.cn)的【供应商入口】进行登录/免费注册,获取投标保证金账户。
(2)凭注册时的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在线免费购买询比文件(可选择电汇或者现金方式支付0元标书款,无需缴纳平台服务费下载文件)
(3)询比文件购买完成后进入“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响应人按此信息在开启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
5.询比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5.2开启地点: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网址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
5.3本次采购采取网上开启方式,所有响应人可准时进入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网址: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采购大厅参加在线开启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启仪式。
响应人应准时进入网上采购大厅,并在开启时间后 30 分钟内解密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后15分钟内确认开标结果。因响应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响应人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代 理机 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编:100081
联系人:李春洋
电话:15114148855
电 子邮 件:lichunyang@cntcitc.com.cn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热线:010-86397110,62108037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6月
附件一:国家管网储能技术公司响应人失信行为管理细则
根据《国家管网储能技术公司响应人失信行为管理细则》的规定,响应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
- 若响应人有效失信分累计为4分至7分时,暂停响应人在储能技术公司范围内投标资格六个月;有效失信分累计为8分至9分时,暂停响应人在储能技术公司范围内投标资格九个月;有效失信分累计为10分及以上时,暂停响应人在储能技术公司范围内投标资格一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扣分。响应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响应将被否决。
- 若响应人在国家管网集团范围内被认定失信行为的,每累计四次被认定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或每累计三次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的或每累计两次被认定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暂停其在储能技术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
- 若响应人存在特别重大失信行为或严重丧失社会公德、商业道德的,永久取消其在储能技术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
- 若响应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处于失信惩戒处理有效期内的,该联合体应受到等同惩戒处理。
-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该法人或组织参与储能技术公司范围内投标应受到等同惩戒。
- 响应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响应人失信分将折算为失信扣分计入商务评审。
附件:响应人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
诚信告知函
各潜在响应人:
欢迎你公司/单位参与我公司项目询比,请你公司/单位知悉,自询比项目报名开始,你单位的所有行为受《响应人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中的情形限制,请认真阅读。如你单位被发现有疑似存在该标准中描述的行为,且无法提供客观、可供查证的第三方佐证依据的,将则直接视为存在失信行为,愿意接受采购人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失信行为处理。你单位应遵守的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二、不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
三、不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不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四、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响应人串通投标;
五、不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成交;
六、不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
七、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八、如成交,不将成交项目转包、违法分包;
九、认真响应采购文件,并已知悉:
当本项目的响应文件商务与技术得分低于采购文件相应部分总分的50%,或在储能技术公司近一年同类项目中成交率极低,采购人将视情做出评估。如评估发现响应人有故意不响应采购文件的情形,采购人将视情予以警示或警告,一年内受到三次警示或两次警告的将被采购人限制或停止交易。
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