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职工培训中心聊城培训基地实训电动脱轨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25YY-116)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职工培训中心聊城培训基地实训电动脱轨器采购人为职工培训中心,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聊城培训基地实训电动脱轨器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实训电动脱轨器详见明细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相应的服务;
3.1.2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
财务要求
3.1.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3.1.4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3.1.5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投标活动的,或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要求证明材料
3.1.6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1.7提供近年(2023年-2024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3.1.8投标设备须为成熟产品,需具有国铁集团(原铁道部)或其下属铁路局集团公司组织的技术评审鉴定文件;投标方应具有该型号设备在各铁路局集团公司货车车辆段的实例,并提供近3 年内同类型产品的用户证明,提供合同及用户报告,证明其产品成熟、可靠,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备查,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单位提供业绩材料须为投标单位与使用单位直接签订的合同,不接受转包、分包业绩证明材料。能与济南局机车调车作业安全辅助防护系统互联互通、查到脱轨器信息,有实际应用案例。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 09:30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