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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000-07475
二 、 项目名称:辽阳市自然资源局食堂主食、副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阳市自然资源局食堂主食、副食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阳大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白塔区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东四道街92号
中标(成交)金额:598,000(元)
评审总得分:91.8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辽阳市自然资源局食堂主食、副食采购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1、蔬菜、豆制品、肉类、蛋类等配送。 2、所提供的货物价格不高于采购期间货物在集中采购中的全国现行成交价。 3、其他说明 3.1 所供的货物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3.2 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3 猪肉、鸡肉必须符合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2707-2005,并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4 鲜猪肉质量标准: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 鸡肉质量标准:淡黄或灰白色,肌肉切而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正常气味。无长毛及毛、毛根。 3.5 包装清洁无破损,无污染; 3.6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3.7 计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3.8 退换货要求:产品送到后,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无条件包退包换。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惠敏、鄂爽爽、张鹏礼、王群(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9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辽阳市自然资源局白塔区青年大街61号
联系方式:0419-3236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永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华路东三里街75-16号网点
联系方式:0419-3133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玉迪、刘畅
电 话:0419-313333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客服电话
18638718366 / 1503824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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