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凤县中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FHDC-BJ-20250801-SG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1月25日
一、评标情况
(001)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凤县中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黑龙江中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68.442767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鸿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44.304206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西北中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50.799246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中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岩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黑2232016202513335
中标候选人(陕西鸿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翟阿明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陕261121339261
中标候选人(西北中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马青云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陕26115166707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中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能力资格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鸿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能力资格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西北中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能力资格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中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鸿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西北中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
1、公示期:2026年01月22日-2026年01月25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公示媒体: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施工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凤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宝鸡市凤县河口镇眉凤路
联系人: 彭静为
电话:0917-473885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泛华鼎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丰伯马都A座北407
联系人:张雪平
电话:13891756266
电子邮件:17730777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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