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建鑫森之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丰顺县汤西镇基地1383.7亩林木采伐销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梅州建鑫森之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丰顺县汤西镇基地1383.7亩林木采伐销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梅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SD25MZFTF06062
2.项目名称:梅州建鑫森之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丰顺县汤西镇基地1383.7亩林木采伐销售项目
3.项目为采购人出让林木采伐权,采伐后的林木归成交供应商所有,成交供应商可自行进行处理但不能用于非法活动;
4.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采伐、运输、装卸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予扣减任何费用;
5.供应商的报价为含税价;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预算金额:3,410,820.50元
8.采购需求:
合同包1(梅州建鑫森之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丰顺县汤西镇基地1383.7亩林木采伐销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410,820.5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其他林业服务 | 梅州建鑫森之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丰顺县汤西镇基地1383.7亩林木采伐销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10,820.5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5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梅州建鑫森之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丰顺县汤西镇基地1383.7亩林木采伐销售项目):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农、林、牧、渔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3已依法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 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10日 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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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