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5-15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执信中学执信路校区元培楼2、3楼架空层图书馆阅读空间设施设备配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文为:
1期:支付比例40%,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请款申请文件和发票,采购人在 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
2期:支付比例20%,2.全部货物到场和配套服务施工完成70%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人提交请款申请文件和发票,采购人在 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
3期:支付比例20%,3.项目验收合格后,按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抽取3间有代表性的室内空气质量指标通过检测合格(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中标人提交全部验收报告,并经监理审核确认,中标人提交请款申请文件和发票,采购人在 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
4期:支付比例20%,4.结算资料通过有关部门结算评审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合同总额的20%。 5.若因项目进度款手续原因,采购人需延迟支付项目款,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若属国库支付项目的,其支付时间按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 7.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采购人需要报送上级部门进行结算复审,同时需调整2、3条款的付款进度,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 8.以转账方式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更正为:
1期:支付比例40%,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请款申请文件和发票,采购人在 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
2期:支付比例40%,2、全部货物到场和配套服务施工完成70%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人提交请款申请文件和发票,采购人在 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20%,3、项目验收合格后,按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抽取3间有代表性的室内空气质量指标通过检测合格(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中标人提交全部验收报告,并经监理审核确认,中标人提交请款申请文件和发票,采购人在 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若因项目进度款手续原因,采购人需延迟支付项目款,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若属国库支付项目的,其支付时间按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采购人需要报送上级部门进行结算复审,同时需调整2、3条款的付款进度,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以转账方式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https://***/jtgg/1001279.jhtml%3C/p%3E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执信中学
地 址:执信南路152号
联系方式:877796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28866462;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卓苗(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28866462;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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