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章刻制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150号-01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章刻制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31700
最高限价(元):3317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执行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小微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2)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响应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链接](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区管委会402(长春净月采购中心)开标室-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2.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链接])注册报名。 3.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链接]),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理委员会5号楼。
联系方式:0431-80767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0431-84573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
电 话:0431-84573722
初审: 王超
复审: 张思源
终审: 吕瑢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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