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区
XACR-2023-007
地块项目前期物业服务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启动区
XACR-2023-007
地块项目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公共服务
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关于开展
启动区
XACR-2023-007
地块项目
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
202
3
〕
82
号)
、《
关于
启动区
XACR-2023-007
地块项目
核准的批复
》(
雄安
核准
〔
202
4
〕
002
号
)
、
《
关于
启动区
XACR-2023-007
地块项目
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
》(
雄
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
〔202
4
〕
0099
号
)、《
关于
启动区
XACR-2023-007
地块项目
-
机构租赁住房部分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
》(
雄
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
〔202
4
〕
0152
号
)
、《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备案证明》(雄安新区招区备〔
2025
〕第
3
号)、《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告知函》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铁(雄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铁(雄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启动区
XACR-2023-007
地块项目前期物业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
雄安新区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
。
2.2
项目概况:
总占地面积
169164.5
平米,总建筑面积
449843.21
平米,地上总建筑面积
340777.78
平米,地下建筑面积
109065.43
平米。
住宅
1535
户,底商
156
户,机动车停车位
1851
(仅住宅地块)。
2.
3
招标范围
:
本次
启动区
XACR-2023-007
地块项目前期物业服务
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
住宅、住宅底商、地下车库
及
地下非机动车库
等
配套
设施
,
具体以
委托
人要求
为准
。
2.
4
服务期限:
暂定
36
个月,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届满前,如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及其他合法主体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且当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本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届满时,如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及其他合法主体未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则本合同服务期限顺延至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及其他合法主体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且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2.
5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
划分标段。
2.
6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3063.769797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业绩最低要求:
具有一个住宅小区类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绩(住宅小区类项目: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小区,如:安置房、回迁房、安居房、商品房等)。
(3)
项目负责人
最低要求:
1
名,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物业
工作经验
年限
不小于
5
年
(以
投标人所附最高学历证书的签发时间
起算
)。
(4)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
(5)不得
存在下述
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a
.
投标人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
投标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
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
投标人
与
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
投标人
为
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
f
.
投标人
为
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招标代理机构;
g
.
投标人
与
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
投标人
与
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
投标人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
雄安新区
投标资格;
j
.
投标人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
投标人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
投标人
在近三年内
(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
服务
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
投标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
投标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负责人
有行贿犯罪行为;
p
.近
一
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投标人
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
投标人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
投标人因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
为准);
s
.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等违法
行为
;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第②项修改为本条);
u.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
⑤
项修改为本条)
;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
信用中国
”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
“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
不得
存在下述
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第
l
项修改为本条);
x.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给予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量化评价结果被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
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
y.
上述招标公告“
不得
存在下述
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第
q
项本项目不适用;
z.
以上
t
、
u
、
v
、
w
、
x
与
“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
t
、
u
、
v
、
w
、
x
条要求为准;
A.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B.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
不得
存在下述
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第
p
项修改为本条);
C.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
不得
存在下述
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第
r
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6)本次招标
不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
对
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评标
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8
月
1
日
23:59:
00
至
202
5
年
8
月
27
日
08:59:00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CA数字证书
登录
“
雄安新区
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以下简称
“交易平台”)
的
“电子招标项目”菜单,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
5.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
“
交易平台
”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
27
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
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
。
7.
开标
形式及
地点
开标形式
:
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
+
姓名
。
如采用远程
开标形式投标人需
登录
“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具体操作可参考
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
其他说明: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
1天通过
“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使用开标系统和直播系统。开标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
-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提前进入开标系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并且招标代理编辑完成不见面邀请后,投标人可根据页面下方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进入直播参与开标,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
。
8.
公示与公告
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雄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商务服务中心
3
号楼
A
座
4
楼
联系人:
姜艳君电话:
18631235829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C1座
502
室
联系人:
李工、陈工、刘工
电话:
0312-5609973
转
800
0
电子邮件:
1805571172@qq.com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10
.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
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
IE
浏览器,打开设置,在
Internet
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https://kb.xaprtc.com
和
https://www.xaprtc.com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3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4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6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
10.7
“交易平台”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下载网址:
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14.31
3
0
版本编制。
10.8 CA
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异议和投诉
(
1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
2
)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
3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陈工、刘工
联系电话:
0312-5609973
转
800
0
电子信箱:
1805571172@qq.com
(
4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投诉电话:
0312-5628571
。邮箱
:
xaxqwyfw@163.com
。
10.10
本招标项目
属于依法必招项目,
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10.11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0124
进行咨询。
10.12
申请
人应在递交
申请
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
https://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
),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
申请
文件递交。信息受理地可选择
“雄安新区”进行线上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