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包)编号 |
- 招标项目编号:
- e3100000151045262002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
- 标段(包)编号:
- e3100000151045262002001
- 公告标题:
- 崇明区官山路河(大元六港-沪渝蓉高铁线)及配套绿化新建工程
- 公告内容: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502CM0053 标段号: QV1 招标人: 上海崇明生态城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西门路799号 招标人联系人: 郭老师 招标人联系电话: 13656677348 招标项目名称: 崇明区官山路河(大元六港-沪渝蓉高铁线)及配套绿化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城桥镇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土方工程 62582.05 立方米(其中:开挖土方 52177.14 立方米、回填土方 10404.91 立方米),新建护岸 1627.15 米,种植绿化 12016.62 平方米(其中:斜坡绿化 4229 平方米、挺水植物 815.84 平方米、陆域绿化 6971.78平方米),新建桥梁 1 座,新建防汛道路 1751 平方米等。本工程为Ⅲ等工程,护岸等主要建筑物为 3 级水工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 5 级水工建设物。 工程总投资: 10424.96万元人民币 本期投资额: 10424.96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952.2万元 建设周期: 195天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其他:1、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至2025年度财务报告。企业均不得亏损,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业绩要求:2016年10月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牵头方)具有:建安工程费金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涉铁河道整治工程或涉铁的综合性工程(包含河道整治工程内容,河道整治部分建安工程费金额至少满足1300万元)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在工程总承包项目分工中至少承担设计任务)。 备注: 1、所谓涉铁工程是指各类由地方(含非国铁企业)投资建设(含大修、维修),实施过程中与铁路交叉、侵入铁路安全保护区、邻近或进入铁路营业线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改建公路、城市道路、轨递交通和航道、河道等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工程;新建改建各类管道、线缆工程;沿线公网覆盖工程;其他可能影响铁路正常建设及工程结构安全的工程。 2、本项目只接受已完工的业绩,具体要求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1.4.3业绩要求。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或者其他非本部门资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须为水利相关专业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 其他要求:(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注: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2)项目施工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建造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180天,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3)拟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该证书上的”企业名称“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4)拟任项目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该证书上的”企业名称“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5)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方,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项目的全面实施; 3、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资质和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 4、应由各成员代表共同签署联合协议书,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联合体投标: 人,指明联合体各成员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的和相互连带的责任。 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函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开具。 6、业绩要求补充说明:投标人自报的相关业绩如果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须进一步提供联合体各成员方职责分工的证明文件(合同内明示或者是联合体协议书),根据投标人在联合体中具体承担的职责分工认定该投标人的具体业绩。,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链接])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10月17日 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2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甯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工、魏工 联系电话: 15801959480 备注: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投标单位自行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要求。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电子招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信息的更新,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更新信息而导致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需按《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执行。银行保函有效期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函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开具。 4、投标人需承诺以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 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崇明区翠竹路1501号4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当日指示牌)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技术标:2026年11月17日 14时00分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链接])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开标方式: 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区翠竹路1501号4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当日指示牌)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链接])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38.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10-16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6-10-17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6-10-22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沈世嘉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11-17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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