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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沿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扬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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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邗江区沿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已由扬州市水利局以《关于扬州市邗江区沿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扬水农〔202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邗江区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州市邗江区沿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邗江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沿湖灌区已纳入《全国中型灌区名录》,位于邵伯湖西侧,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境内,灌区开灌于1969年。灌区总面积为9.99万亩,耕地面积约4.91万亩,设计灌溉面积4.8万亩,有效灌溉面积3.8万亩。灌区内已建成高标准农田4.15万亩。

扬州市邗江区沿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输配水工程:渠道改造25条,共计21.95km,其中整治干渠2条,长1.37km;整治支渠11条,长11.41km;拆除高填方支渠1条,长0.84km,拆除高填方支渠11条8.33km,改为管道长9.97km;②骨干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拆建及改造沿线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共计24座,其中拆建灌溉站11座、改造排涝站2座、拆建蓄水坝3座、拆建涵洞(闸)8座;③管理设施:新建、拆建巡查道路2.17km;④自动化控制1项;以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专项措施。

本工程属中型Ⅲ等工程;干渠、支渠工程等级为4~5级;排涝站、灌溉站、蓄水坝、涵洞均为5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5级。

总投资金额:工程实施方案批复概算总投资为7212.45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施的扬州市邗江区沿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标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HJYHGQ-2025-SG),主要建设内容为:①输配水工程:渠道改造25条,共计21.95km,其中整治干渠2条,长1.37km;整治支渠11条,长11.41km;拆除高填方支渠1条,长0.84km,拆除高填方支渠11条8.33km,改为管道长9.97km;②骨干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拆建及改造沿线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共计24座,其中拆建灌溉站11座、改造排涝站2座、拆建蓄水坝3座、拆建涵洞(闸)8座;③管理设施:新建、拆建巡查道路2.17km;以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专项措施。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专用条款及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

2.3.2本次招标对应的实施方案批复建安概算:6111.68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487日历天,计划于2025年8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6年11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2.5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T 631.1~631.4-2025)、《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价2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下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需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2人。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注册完善企业信息,详见《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8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科技馆1号楼5楼第3开标室)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13.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4.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70、0.75、0.8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6088.59万元。

7.4分值构成

详见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25分)

1.1施工总体布置(2分)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3分)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3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3分)

1、施工期降(排)水方案措施可行;施工期(排泥场)围堰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1分。

2、季节性施工、安全度汛技术方案全面合理,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得1分。

3、现场矛盾协调处理方(预)案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4主要施工方案与质量控制措施(10分)

1、河渠(坡)清杂、渠道疏浚,河渠及建筑物土方挖填、土方调配方案、填塘方案、弃土(渣)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分。

2、渠道护岸、挡墙等施工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2分。

3、泵站、渠系配套(滚水坝、涵洞、涵闸等)等建筑物工程施工组织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得2.5分。

4、管道及配件采购运输保管、安装等工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2.5分。

5、巡查道路各结构层施工工艺及方案组织全面合理,后期养护组织及质量措施有保障,得1分。

6、绿化苗木、草皮等运输保管、栽种施工工艺及方案合理、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可行,成活率保证、养护方案、补救措施合理全面,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5机电及金结设备采购安装(2分)

1、机泵、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制作)、运输保管、安装等工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1分。

2、闸门、启闭机等设备采购(制作)、运输保管、安装等工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6质量体系、环保水保、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5分)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1分。

2、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水保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分。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1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投标报价(65分)

2.1投标报价(65分)

1、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2、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7.3款。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65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项目管理机构(10分)

3.1项目经理职称(1分)

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3.2项目经理业绩(2分)

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单项合同价2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3.3项目经理答辩(5分)

项目经理答辩采用闭卷,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现场讨论确定;

答辩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科技馆1号楼5楼第3开标室;

答辩签到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11时00分;

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3.4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2分)

1、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2、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除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

须提供职称证书、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其他要求

注:1、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3、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去极值法”,即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监督部门: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局,联系方式:0514-87939920、0514-82229662。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邗江区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处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新城河路520号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话:0514-878624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4楼

联 系 人:张工、许工

电话:19851509508、18994887507

电子邮件:1034540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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