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控制价(元) |
| 一标段 | 成武县滨湖大道中段市政配套工程 | 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间。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担任了其它在建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视为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将会被取消投标资格并被追责;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链接])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6.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094566.85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