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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铁塔深圳2025年综合生产用房楼宇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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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广东铁塔深圳2025年综合生产用房楼宇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X-GDTT-BB-2025027,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综合生产用房楼宇智能化设施及配套安装、系统集成服务,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广播告示系统、物业管理系统、门禁系统所需设施,平台搭建、系统集成,实现楼宇智能化管理。实际工作内容以设计图纸、设备清单为准。

1.2项目预算:预估采购金额为含税225.91万元(增值税税率按13%测算),合同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最高签订金额。

1.3实施区域: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大道1012号福投控大厦1号楼1701、1801、1901、2001、2101。

1.4交货期:中标人应当在接收采购订单后2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将订单要求的全部设备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1.5保修期:免费保修期为24个月,从采购订单完成到货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

1.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1.7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1.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9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10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999203.53元,投标人的“不含税总报价”大于“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要求:①须提供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②若投标人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资质证书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3行政许可: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定义:智能化设备供货或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业绩,且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证明材料要求:

(1)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每个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单项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框架合同提供不低于订单总金额的5%)的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每个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单项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框架合同提供不低于订单总金额的5%)的对应合同结算凭证(如银行电子回单、银行电汇凭证、系统支付依据)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编号、订单含税金额、订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金额以订单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5)合同中如包含非同类产品内容,仅计取合同/订单中同类产品内容对应金额,需剔除非同类产品内容的金额。

2.5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企业主要负责人,该人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该人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机电工程)。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该人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证明材料要求:

①三类人员须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不允许复用,若复用,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②须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的2024年1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或扫描件。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③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电子证书或扫描件;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如部分地区未实行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证书样式按各省规定执行,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内容缺失不予认可。

④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深圳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2.7控股管理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2.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2.9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2.10制造商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核心设备部分(中控主机、智能会议管理云平台软件)接受制造商(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或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若本项目涉及的核心设备均为投标人生产或为投标人部分生产,投标人作为制造商生产的设备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投标人作为代理商提供的核心设备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设备的唯一授权函【若投标人所提供核心设备为不同制造商生产,则每一个制造商均须提供对应核心设备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须制造商加盖公章,授权函须明确核心设备。】;

(2)若投标人涉及的核心设备均为设备的代理商,投标人必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设备的唯一授权函【若投标人所提供核心设备为不同制造商生产,则每一个制造商均须提供对应核心设备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须制造商加盖公章,授权函须明确核心设备。】;

(3)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授权了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则涉及的投标单位均做否决投标处理;

(4)若同一品牌的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30日23时00分至2025年0507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支付要求:线上支付。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检测相关费用:/

7.投标人注册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昭悦路27号中国铁塔大厦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方式:020-38916829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1号

项目负责人:陈丽萍、池炀、陈润祥、李新民、张承祖、张志永、王慧欣、闻明

联系电话:13570422135

电子邮件:13570422135@163.com

(2)异议接收方式(只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接收邮箱:15622754145@139.com,或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出异议路径: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3)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张承祖

(如签名无法正常显示,详见附件)

日期: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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