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桂平市长安工业区标准厂房项目配套综合厂房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8002851004305001 | ||||
招标人 | 桂平市产业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桂平市产业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佳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桂平市长安工业区标准厂房项目配套综合厂房工程,新建一栋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6635.24平方米,建筑总高度13.30米。室外道路硬化及新建385.60米围墙,本项目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外总坪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23日 | 开标地点 | 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 月2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 1月29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安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安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贰仟壹佰肆拾玖万肆仟叁佰贰拾捌元柒角壹分(¥21494328.71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韦忠宏(注册编号:桂1452023202400981,身份证号:452727********003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代伟(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13512;身份证号:450702********03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平陆运河-那丽产业园区保障性住房及综合配套项目-C标段5#、6#保障性住房及总平配套工程。 2、平陆运河-那丽产业园区保障性住房及综合配套项目-D标段7#、8#保障性住房及总平配套工程。 企业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贰仟壹佰伍拾万零叁仟叁佰柒拾壹元陆角捌分(¥21503371.68 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李秋洁(注册编号:桂245151655851,身份证号:452332********272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赵伟(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07)0003111;身份证号:450304********103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桂林理工大学附属小学改扩建项目(教学楼调整); 2、灵川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 企业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万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贰仟壹佰伍拾万零陆仟壹佰伍拾叁元捌角捌分(¥ 21506153.88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唐巧虹(注册编号:桂245080907321,身份证号:452323********162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徐兰同(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07439;身份证号:452501********491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凤山县凤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附属楼; 2、玉林江南名城1#2#3#4#楼工程。 企业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桂平市阳光采购平台网(https://***/index%EF%BC%89%EF%BC%88%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5%AA%92%E4%BB%8B%E5%8C%85%E5%90%AB%E4%BD%86%E4%B8%8D%E9%99%90%E4%BA%8E%E4%B8%8A%E8%BF%B0%E5%AA%92%E4%BB%8B%EF%BC%89%E5%8F%91%E5%B8%83%E3%80%82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3372007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