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庐山南路(千岛湖路-城镇开发边界)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庐山南路(千岛湖路-城镇开发边界)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德开发改审[2025]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开发改审[2025]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德阳经开区八角井片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工程、水电工程、环境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2.3项目投资额:2565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9700.45万元。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2.5.1 设计阶段: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5.2 施工阶段:本次招标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其他工作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包括配合办理开工、竣工等手续,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除外,以及发包人指定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建安工程费不低于5000万元以上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建安工程费不低于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风景园林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其投标保证金也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③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④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7月7日23时59分59秒,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7日9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
电 话:0838-2916171、 0838-2902781
传 真:/
邮政编码:/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德阳市旌阳区泰山路733号五洲广场15楼
邮 编:618099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0838-287287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88号6号门7051-7060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28-8666998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5年06月1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