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承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对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1.5T核磁共振成像系统(MRI)维保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SCM-(2025)商字第008号
2. 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1.5T核磁共振成像系统(MRI)维保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为4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2年或服务期内检查工作量>6000人次,以先到为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2】19号)、(苏财购【2022】4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等政策。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 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江苏承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五里路9号五里产业楼12层)
3. 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4. 招标文件售价: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5. 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选择网上报名的供应商需将上述盖章材料加盖公章后的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jscmxmglyxgs@163.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注:(1)没有完成报名流程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核。
四、磋商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30
磋商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承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五里路9号五里产业楼12层)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接受邮寄投标:即申请邮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须在2025年11月10日11:00前送达并由收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收件人:黄工,联系方式:18014588234。
收件地址:镇江市润州区五里路9号五里产业楼12层(江苏承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开启地点:江苏承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五里路9号五里产业楼12层)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
2. 在磋商活动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是否有变更公告。
3.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戴家门300号
电 话:0511-8057884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承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五里路9号五里产业楼12层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01458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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