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休宁县人民政府批准,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使用 年期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金 (万元) |
XNX 202610号 | 休宁县 海阳镇 | 17553.11 | 文化 用地 | R≤1.2 | ≤40% | 城市更新项目绿地率可适当降低,结合建筑方案进行审定。 | ≤16米 | 50年 | 50.38 | 266 |
二、竞买人资格及条件:须为公司法人,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宗地块出让范围内不含钟鼓楼、平政堂、聚宝斋三处文物保护单位,按规定由文物部门管理使用。
五、本宗地块为带建筑物挂牌出让,出让范围内的其他4处建筑物及附属物予以保留,并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挂牌出让。4处建筑物及附属物分别为:聚宝斋西侧砖木1层建筑(69.43㎡)、道德馆(332.57㎡)、检云斋(148.92㎡),综合楼(1918.66㎡),合计保留建筑面积2469.58㎡。建筑物及附属物出让价522.76万元,不进行竞价,成交后随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土地挂牌起始价755.7元/㎡(50.38万元/亩),土地挂牌起始总价1326.49万元。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出让宗地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在建设控制地块内进行工程建设,不得破坏文物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经国家规定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七、竞买申请
(一)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链接])下载。
(二)竞买申请人须于2026年9月24日8时至2026年10月21日16时前进行网上报名申请。
1.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 0559-2351030(工作日)。
2.报名申请。凭CA数字证书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提交报名资料。
(三)出让人对报名人在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四)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16时前,请竞买人尽早安排保证金转账工作,资金转出后及时将转账凭证上传系统,以便及时核实。
五、挂牌出让现场会地点设在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休宁县交通大楼四楼)
挂牌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3日;
报价时间:9时至11时30分和14时至17时
(其中2026年10月23日的报价时间为8时至11时30分和14时至15时30分止)。
六、注意事项
1.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4.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申请报名。
七、如对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出让范围、界址权属存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没有异议的,出让宗地的范围、界址权属按出让文件的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一)地块咨询联系人和电话: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559-7516268 联 系 人: 曹先生
(二)系统操作咨询联系人和电话: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联系电话: 0559-7530084 联 系 人: 周先生
九、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休宁支行 | 2210501021000007310 |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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