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水阁、天井洼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JSZC-320100-SDLH-G2025-001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0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SDLH-G2025-0010
项目名称:水阁、天井洼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6144.000000万元(采购包1:3570.000000万元;采购包2:257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分为2个包,分别为: 包1:水阁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服务外包,最高单价限价85元/m³; 包2:天井洼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服务外包,最高单价限价78元/m³; 注:供应商需明确拟投标的包,并按包号分别编制、加密、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投标2个包的,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具体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对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处理服务、浓缩液的安全处置、除臭装置的运行、站内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站内设施、设备、仪表进行维护保养、安全生产、水质检验、污泥处置、危废处置及站容站貌(含景观绿化)等进行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调节池进水至出水段内污水站内所有设施设备进行养护,含配电设施运维养护、场内绿化养护(建筑物除外)等,污泥、危废处置,水质检验等。并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要求,达到相关考核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上年度服务质量和履约情况决定续签情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0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7.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2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4集中踏勘现场或答疑:各供应商应认真踏勘项目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自行承担因此所需费用。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京市城市管理生活废弃物处置指导中心
单位地址:秦淮区应天大街388号1865创意产业园区B9栋3楼
联系人:白晶
联系电话:86880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盛德量行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
联系人:齐萌
联系电话:13270826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萌
电话:13270826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