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为加强医院食堂管理,保障病友及医院职工的伙食质量,营造更加优质的用餐环境,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医院食堂运营服务进行采购。本文件对应医院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采购内容为医院食堂运营服务。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相关标准:本院区食堂需为医院职工、物业人员、住院病人及门诊病人提供就餐服务。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三、技术规格:详见采购需求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服务期2年;地点: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
五、服务标准:具体标准及要求
1.供餐服务要求:食堂全年不停餐,预计早餐 300 人次,中餐 500 人次,晚餐 300 人次;节假日按照实际就餐人数提供就餐服务。
1)早餐:中标人为采购人职工、物业人员、病人及陪人早餐至少提供包点类、粉面类、粥类及低糖低脂类食物供就餐人员选择。
2)中晚餐:中标人为采购人职工、物业人员、病人及陪人每天的中餐和晚餐至少提供一种主食,至少保持五荤二素一汤的菜品供就餐人员选择。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日期及节假日等进行加餐服务,保障病人补充营养的加餐需要。
3)中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更换菜谱,定期推出特色菜、时令菜等,并协助采购人控制好用餐成本。
2.用餐服务要求:职工及门诊病人在食堂餐厅就餐,中标人应安排专人进行打餐和操作消费机打卡结算,所有餐费收取后交医院财务,由财务科统一设置二维码,现金收取以账本形式一日一结。病人在病房用餐,中标人应按时将三餐饭菜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打餐服务。
3.用餐餐具回收及清洗:中标人负责所有用餐餐具的回收、清洗和消毒工作。
4.中标人负责食堂所有工作场所、设备(包括工作和生活设施、用具)的日常清洁卫生。
5.中标人负责按医院要求制定每周菜谱,负责和采购人共同拟定原材料的采购清单,负责接收配送的原材料并与采购人共同验收,负责原材料保管和使用,并按照规定做好出入登记,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食堂有关的工作任务。
6.采购人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水电气及用具,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如有遗失、人为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采购人职工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中标人应在两天内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申报采购人审批)。
7.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应建立管理组织架构图、岗位设置和人员分配表、岗位职责、岗位工作标准和流程、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现场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员工考勤和休假制度、人员更换和调整制度等。
8.中标人须自行配备员工工装。
9.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突发状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及处理方案,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再定。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和减少服务内容),服务费用随实际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整安排。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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