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广西东融产业园莲桂标准厂房(轻工业)建设项目(一期)1#~3#、6#楼及门卫室等建筑(含配套基础设施)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002871002950001001 | ||||||
招标人 | 贺州现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茂鑫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1月08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工程开标室(二)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01月0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13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舒达电梯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 制造商(生产厂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柒万陆仟元整(RMB¥1776000.00.00) | ||||||||
工作周期 | 供货期:《项目合同》生效且招标人移交井道,在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书》后9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质保期:电梯通过安装验收并取得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项目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24个月。维修后设备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超电梯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 制造商(生产厂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RMB¥1779600.00) | ||||||||
工作周期 | 供货期:《项目合同》生效且招标人移交井道,在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书》后9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质保期:电梯通过安装验收并取得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项目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24个月。维修后设备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成捷电梯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 制造商(生产厂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捌万零贰佰元整(RMB¥1780200.00) | ||||||||
工作周期 | 供货期:《项目合同》生效且招标人移交井道,在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书》后9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质保期:电梯通过安装验收并取得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项目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24个月。维修后设备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3%80%81%E5%B9%BF%E8%A5%BF%E5%A3%AE%E6%97%8F%E8%87%AA%E6%B2%BB%E5%8C%BA%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F%BC%88http://zbtb.gxi.gov.cn:9000/%EF%BC%89%E3%80%81%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5%B9%BF%E8%A5%BF%C2%B7%E8%B4%BA%E5%B7%9E%EF%BC%89(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3C/p%3E%3Cp%3E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52985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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