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普通国省道多功能交通调查站建设项目第2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普通国省道多功能交通调查站建设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宁夏公路管理中心2026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第三批)的批复》(宁交公路函〔2026〕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批准机关名称)以《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达吴忠分中心普通国省道多功能交通调查站建设项目等2项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通知》(宁公管发〔2026〕1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2标段系统升级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普通国省道多功能交通调查站建设项目第2标段
2.2 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2.3 项目概况:对宁夏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系统3.0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宁夏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系统4.0,使新系统能够集成多源交通数据和大数据模型算法,具备客货运统计分析、流量流向分析、节假日流量预测、出行量测算等数据应用需求分析功能,提升交调数据分析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科学高效支撑。围绕“升级应用系统、完善数据库体系、推进区级交调系统改造与适配”三大核心任务展开,致力于构建覆盖全面、智能高效、安全可控的公路交通调查数据支撑体系,推动宁夏公路交调工作向智能化、数字化、规范化方向转型升级。并根据本系统提供相关分析报告及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合同及方案所设计的全部内容。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系统升级改造服务期限为1年,相关分析报告服务期限为3年。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根据工程特点划分为1个标段。
2.7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格最低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系统软件开发或系统软件升级改造项目业绩。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电子信息类或计算机类高级职称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系统软件开发或系统软件升级改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应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招标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
(4)其他联合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或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 2026年10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951-6891120。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CA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4.3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11月06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CA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 标。
5.4 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其中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同步转载。
7.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系电话:0951-6076734。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675号 |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629-2营业房 |
邮政编码:751100 | 邮政编码:750011 |
联系人:王梓涵 | 联系人:王泽宇、蔡雅丽、王荣荣 |
电话:0953-2213300 | 电话:0951-8760904 |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0951-6076734
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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