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新化县国土公告〔2025〕11号
经新化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新储地[2025]03号 | 交易编号: | 新化县国土〔2025〕11号 | ||
宗地总面积: | 7079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化县向红工业园 | ||
主要用途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 | 建筑密度(%): | 40%<> |
绿地率(%): | 绿地率>15%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24米 | ||
主要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二类工业用地 | 70799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5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1280万元 | 加价幅度: | 1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也不得以竞买后成立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
三、本次网上挂牌交易设有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最终有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否则不能成交。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7月16日08时00分至2025年08月04日17时30分到湖南省(娄底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116.163.7.82:9098/portal/index)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5年08月05日08时00分至2025年08月12日10时00分到湖南省(娄底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116.163.7.82:9098/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2日10时0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2025年08月12日10时0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湖南省(娄底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5年08月05日08时00分至2025年08月14日10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出让文件,申购一经系统受理确认后,即视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出让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2、竞买申请人与保证金缴款人必须一致。
3、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专户。
4、竞得人除缴清成交价款外,还须按规定另交相关税费。
5、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新化县《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GXQ2025001)的规划要求实施。
6、竞得人须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住建联发[2023]1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7、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凭《成交确认书》、缴纳土地价款票据等,与新化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过期将不能关联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该宗地按现状进行出让,所涉及的矛盾纠纷由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
9、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10、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办理。
11、本次挂牌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湖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8-6371183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湖南省(娄底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定的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