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结果公示
| 项目名称 | 计租面积 | 租期 | 成交租金 | 成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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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岗区龙城公园活力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院停车场充电站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招标 | 314.63平方米 | 5.00年 | 49082.28元/年 | 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
| 备注 |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2045.10元。 2.成交人应按照《缴费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3.评审小组成员:黄创科、曲丽红、冯宇光、补维、李敏。 4.租赁期限:5年+3年(即合作期满5年根据服务情况等综合评价,决定是否继续合作3年),其他标的信息详见招租公告。 5.《成交通知书》出具后20个自然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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