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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海安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项目(墩头镇)施工(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资格后审公告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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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3206210336000090项目名称2025年海安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项目(墩头镇)施工
标段编号S3206210336000090001001标段名称2025年海安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项目(墩头镇)施工
工程类型

招标公告

2025年海安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项目(墩头镇)施工

(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海安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项目(墩头镇)施工(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墩头镇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2025年海安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项目,2025年海安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项目--墩头镇,涉及7个行政村,为墩头镇新舍村、吉庆村、墩北村、毛庄村、千步村、双新村及禾庄村。实施计划安排如下:

墩头镇12座泵站维修养护:泵房及基础拆建;出水池拆建;更换水泵、电机及控制柜;更换真空泵等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50.56万元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6月13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2025年海安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项目(墩头镇)施工,涉及7个行政村,为墩头镇新舍村、吉庆村、墩北村、毛庄村、千步村、双新村及禾庄村。实施计划安排:墩头镇12座泵站维修养护:泵房及基础拆建;出水池拆建;更换水泵、电机及控制柜;更换真空泵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类),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3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5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5)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无

(10)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承诺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其他材料的相关承诺书。

(11)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江苏省内的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达标情况,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需的注册建造师按“标准”考核,其他资质所需的注册执业人员暂时按“标准”中同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要求考核。注册执业人员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注册人员数量进行认定。江苏省外的投标人某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12)本工程为政府采购工程,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a.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5%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b.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c.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工程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1224日至2026010709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107090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7.1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2评标标准:

7.2.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100%。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内容作为评标入围条件判定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内容与投标函一致。

7.2.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50家(含50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50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5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50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50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为无效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50家(含50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50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24家和平均值以下26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合计数量50家。报价等于平均值的投标人也入围。

(3)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无效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4)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7.3详细评审: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100分。

7.4投标报价得分(100分)

(1)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K1值、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为84%,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1分,每高1%扣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事项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万元。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9.5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陈赟相关负责人为:仲燊

9.6特别提醒: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9.7投标人同步的主体信息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须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海安市墩西村5组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隆政街道隆安北路56号

邮    编:    226600           邮    编:          226600

联 系 人:仲燊          联 系 人:丁维维

电    话: 13962787439               电    话:  13338829238                 

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12-58188503                 

驻场服务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飞翔

联系电话:19962108758

海安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12345热线、邮箱:hafgw9912@126.com电话:0513-81868395

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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