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餐厨垃圾和污泥处置特许经营项目扩能升级改造工程监理补遗文件2#
致各比选申请人:
现就本项目比选文件作如下补遗。根据比选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1.比选文件中业绩基本要求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在进行的3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项目指:项目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2.比选文件中第一轮评分细则履约能力评审修改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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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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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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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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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能力(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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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每完成或在进行的1个(项目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监理业绩)业绩得3分,本项目最多得6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比选文件要求的的规模和属性的,则比选申请人还需提供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无效)。资格业绩不计入评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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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项目控制价调整为55.78万元。
4.其他内容不变。
比选人:攀枝花川发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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