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NJDCG-2025-05-0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
一、招标条件
本镇康县龙潭药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装机规模30MW,总投资不低于1.5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镇康县龙潭药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镇康县龙潭药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证照(未在镇康县范围内注册的,承诺中标后在镇康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
(二)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具备近三年(2021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以来审计过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可提供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企
业财务报表,母公司提供授权)(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0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时间不满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证明;
(四)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技术、财务、经营等管理人员(提供承诺函);
(五)企业信誉: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资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
未出现过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及相关违规事项(提供承诺函);
(六)对在全市范围内已建及在建项目中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存在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存在未按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占用税;存在未按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地租;存在各级检查督导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不得参加此次
竞争性磋商活动(提供承诺函)。
(七)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八)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碰商文件。;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9日08时30分到2025年06月05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