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第一中学教学楼及校舍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宜良县第一中学教学楼及校舍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服务项目由宜良县第一中学组织实施,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宜良县第一中学委托,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此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宜良县第一中学教学楼及校舍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TPZB-KMYL-2025-001-003。
2.3项目地点:宜良县第一中学。
2.4服务内容:完成业主委托的所有造价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概算审核;2、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备案;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①工程合同咨询;②实际工程量审核确认;③对工程变更和签证、工程款支付进行造价审核、控制;④根据委托人要求进行投资核算;⑤参与工程主要材料的市场调查、提供参考信息);4、工程结算审核;5、配合审计部门审计;6、委托人委托的与建设过程造价控制有关的造价咨询工作。
2.6预算金额:建安工程费约 6455万元。
2.7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2.8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竣工审计工作结束。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成果资料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未产生税务缴纳的单位提供情况说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尚未缴纳社保的单位提供情况说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违法记录(新成立公司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
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响应申请人于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
4.2 响应申请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各包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14:30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30日14:30时;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电话:15600047262
邮箱:zb0901201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