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晟安粮油有限公司轮换(以购竞销)菜籽油500吨
受四川新晟安粮油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农交所)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交易储备菜籽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份,先竞价销售再以约定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二、本次竞价销售品种:菜籽油;数量:500吨;等级:压榨二级 ;产地:四川;生产日期:2023年;存放地点: 新仓粮库2号罐 。
本次竞价采购品种:菜籽油,数量:500吨,等级:压榨二级;产地:四川;生产日期:2025年10月后生产;轮入地点: 新仓粮库1号罐 。
销售要求:
1.重要提醒:本次菜籽油轮换(以购竞销)轮出数量为500吨,轮入数量为500吨,请竞标方根据轮出、轮入数量自行计算好投标价格。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单位提前扦样,了解路况、出库条件等情况,并确认菜籽油实物质量,确保所竞买的菜籽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买方必须保证轮出菜籽油的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再次用作各级储备粮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与政策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2.本次轮出的菜籽油为2023年产二级压榨菜籽油。轮出提货存储库点:四川新晟安粮油有限公司新仓粮库(新仓2号罐)
3.轮换方式:先进后出或边进边出。
4.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2025年12月15日内提货完毕。
5.付款方式:销售(轮出)先款后货。
6.数量以实际存储库点四川新晟安粮油有限公司(新仓粮库)经权威机构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电子磅计量数量为准。
7.菜籽油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质量具体见检验报告)。
8.买方自行到存储库点提货,运输车辆为专用运输罐车并标注“食品专用”,运输等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买方自带油泵。
9.出库费20元/吨由买方承担,此费用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卖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0.买卖双方交易完成后,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要求:
1.重点说明:本次菜籽油卖方为该批轮换(以购竞销)菜籽油竞价销售竞得方;数量为轮入500吨,轮出500吨。
2.本次采购要求:本次采购2025年10月后生产的压榨二级菜籽油,必须符合GB/T1536-2021国家标准二级(含)以上质量标准,符合(GB 2761—2017)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指标,符合(GB 2762—2022)、符合(GB 2716—2018)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指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要求,无溶剂油残留,脂肪酸组成符合国家标准,真实性定性实验符合国家标准,其中:色泽为橙黄色至棕褐 色,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水分及挥发物%≤0.15%;不溶性杂质%≤0.05%;酸价(以KOH计)≤1.5mg/g;过氧化值≤0.15 g/100g;加工工艺:非转基因油菜籽压榨;掺伪实验:不得 掺混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总砷(限量以As计)≤0.09mg/kg;铅(限量以Pb计)≤0.09mg/kg;黄曲霉素B1限量≤8ug/kg。食品安全指标符合GB2762-2022、GB2761-2017相 关国家标准规定,塑化剂(DBP、DEHP、DINP)三项必须合格,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菜籽油入库时,供货方需提供检验报告,检验 报告中需包括色泽、透明度(20℃)、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含量、不溶性杂质含量、酸价、过氧化值、加热实验(280℃)、黄曲霉毒素B1、溶剂残留、总砷、铅等项目,检验报告中包括但不限于 以上提到质量指标和卫生指标。如经检验不合格(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作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卖交方承担。同时,卖方须于10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菜籽油。若卖方在上述规定期 内了能完成的,视为卖方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
3.轮换方式:先入库后出库或边进边出。
4.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2025年12月15日内完成全部采购轮换入库工作。轮入存储库点:四川新晟安粮油有限公司新仓粮库(新仓1号罐)
5.计量数量以实际存储库点四川新晟安粮油有限公司(新仓粮库)经权威机构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电子磅计量数量为准。
6.付款方式:先货后款。即买方收货后随入库进度每150吨支付80%货款,剩余20%货款待什邡市发改局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卖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7.卖方随货出具质检报告。
8.卖方送货至买方指定库点,运输车辆为专用运输罐车并标注“食品专用”,运输等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9.本次采购入库费20元/吨由卖方承担,此费用由卖方直接支付给买方,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联系人:钟昕妤 18428308767
三、采购价格:
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9480.00元/吨。
四、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59:3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00:00开始;
(三)交易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愿报名的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经农交所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请意向交易方认真阅读和了解项目交易过程中应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农交所相关交易业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并承诺遵循在交易的各个阶段(包括合同履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农交所业务规则要求,切实履行应尽的各项义务,确保交易活动顺利进行。
五、报名须知
(一)完成成都农交所粮食交易账号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并成功。
1、材料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账号注册授权书》(加盖公章)。
2、账号注册:登录成都农交所官网注册(交易账号、密码等为交易方单位的资格凭证,属于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
(二)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点击“我要报名”冻结保证金,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750元/吨的保证金;其中交易保证金50元/吨,履约保证金700元/吨。
六、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后,交易方利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系统,按限时竞价方式进行,以180秒为一个交易周期,交易从标的底价开始报价,并按20元/吨的价阶递增报价,电子竞价系统选择最高报价方为成交方。若限时竞价阶段未有人报价,在限时竞价结束后10分钟内竞买人进行一次性密封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电子竞价系统选择最高有效报价的报价人确定为成交方。
七、经协商,交易成交后,由成交方按交易标的总金额的1.6‰交纳交易服务费。
八、其它:如有违约将扣除本次保证金750元/吨。
九、其他未列明事项按成都农交所《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执行。
十、重要提示:本次竞价交易使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请各位客户准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交易系统。
联系电话:0838-6150686、13618105256
联系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368号成都农交所德阳所营业大厅。
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5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