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海关技术实验用房实验室环境安全保障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303-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GZC-2025GD57-NJHG02
项目名称:南京海关技术实验用房实验室环境安全保障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2645.2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45.2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南京海关技术实验用房实验室环境安全保障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730 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下列资质1)设计资质:①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同时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乙级(含)以上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②具有压力管道设计(工业管道 GC2 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以及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 GC2 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机电工程)资格,自2022年11月21日(含)以来,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类似智慧实验室项目(合同内容包括系统集成、VAV系统、BIM、生化或洁净实验室)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4)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04月至2025年09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至 2025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303-3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六个月(2025年04月至2025年09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至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303-3室)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在本次投标截止时,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企业法人或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被限制投标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属于相关市场“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2.勘查现场或答疑:组织集中勘察。勘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供应商须全面深入研读理解采购文件,仔细勘查现场,以达到充分理解采购人的建设意图与技术要求,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凡图样及施工说明中未表明,或表述不完善的环节,而为完成本项目以及为达到相关技术要求所必须的内容,供应商应自行纳入报价范围,并确认绝无漏项,日后不得借此推诿或要求加价。考察现场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每单位限2人。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两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申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收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创智路39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13851811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
联系方式:王婷,17351799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婷
电 话: 17351799261

 
             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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