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在近五年(2020年 09
月 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以竣(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至少承担过 1项公路新(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
注:业绩以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的彩色扫描件及
该项目在规定媒介或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
3.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
有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作为项目经理在近五年(2020年 09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以竣(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
少完成过 1项公路新(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
3.3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有交
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作为项目总工在近五年
(2020年 09月 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以竣(交)工验收
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项公路新(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附 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流动
资产合计与流动负债合计的比率不应小于 1(投标人成立的时间少于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
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法律
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其他情形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