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江苏小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合格供应商服务采购入围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人江苏小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为江苏小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合格供应商服务采购入围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小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能够提供一种或多种采购产品且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项目名称:江苏小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合格供应商服务采购入围项目项目编号:JSTD20260107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1)综合类采购:蔬菜类、水产类、肉类、禽蛋类、豆制品类等;(2)预包装食品采购:粮、油、干调类等;(3)其他采购:水果等;2、项目采购总预算约为3100万元;3、采购分包划分及内容具体如下:分包 采购内容 预算(万元)1综合类采购:蔬菜类、水产类、肉类、禽蛋类、豆制品类等 24002预包装食品采购:粮、油、干调类等 6003 其他采购:水果等 100送货地址(可供应单个或多个地址)市区:金山大厦: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8号广海大厦: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01号鼓楼邮政大厦: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366号奥体大楼: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51号弓箭坊:南京市秦淮区弓箭坊40号高网:南京市栖霞区马群新街189号郊县:江宁邮政11185客服中心: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39号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5、项目分包及成交原则:分包1:综合类采购可选取不少于6家的合格供应商,列为江苏小满物业集中采购合格供应商目录,满足资格评审的供应商可在3个分 包兼中标。分包2:预包装食品采购可选取不少于3家的合格供应商,列为江苏小满物业集中采购合格供应商目录,满足资格评审的供应商可在3 个分包兼中标。分包3:其他类食品采购可选取不少于3家的合格供应商,列为江苏小满物业集中采购合格供应商目录,满足资格评审的供应商可在3 个分包兼中标。二、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二)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3)能够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能够进行南京全区(含区县)配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5)能够提供相关食品检测合格证明、报告,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6)投标人提供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7)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书及 相关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8)投标人须具备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及该合同项下至少二期结算发票复印件;(9)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 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10)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同达公司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 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三、获取招标文件1、本次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分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提供电子版普通增值税发票)。时间为:2026年1月09日17:00--2026年1月16日17:00。2、具体获取方式为: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 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付款凭证。3、投标人按附件要求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招标人收到后将电子版 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邮箱。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1、供应商单位名称:2、联系人姓名:3、手机号码:4、地址:5、邮箱:6、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开户银行:银行行号:账号:单位名称:日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30日9时30分;本次评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附加项目对于存在与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弄虚作假行为的供应商,根据招投标法规定,将对其做如下处罚:(1)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2)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3)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允许该供应商参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公司该产品的任何投标。联系人:陈先生手 机:15790001263邮 箱:zsczxm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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