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钦州市主城区排水管网-钦州市主城区排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河西片区排水改造工程(城中南-北片区)监理服务招标控制价公布如下:
一、计费基数
以施工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除外)为计费基数。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钦州市主城区排水管网-钦州市主城区排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河西片区排水改造工程(城中南-北片区)施工招标控制价为2407.24万元(其中暂列金额130万元)。结算时按实基数计算,并按中标价与收费基准价的下浮比例调整。
二、计费依据
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8〕37号文),按《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费用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钦政办〔2025〕4号文)执行。
三、标准费用计算过程
(一)本项目施工监理费计费基数计算
计费基数(扣除暂列金额)为:
2407.24-130=2277.24(万元)
(二)本项目施工监理费基准价
1.按照收费规定中的计算办法,则收费基价(Y)为:
Y=24.08+(62.48-24.08)×(2277.24-1000)/(3000-1000)
T=48.60(万元)
2.本工程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调整系数t1取1.0。
3.工程复杂程度为较复杂(Ⅱ级),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t2取1.0。
4.海拔高程2001m以下,高程调整系数t3取1.0。
综上所述,监理费收费基准价(J)为:
J=Y×t1×t2×t3=48.60×1.0×1.0×1.0=48.60(万元)
四、监理费招标控制价
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费用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钦政办〔2025〕4号),并综合考虑项目情况,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8〕37号)计算后下浮10%。本项目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
48.60×(1-10%)=43.74(万元)
五、投标报价说明
本项目监理费基准价为48.60万元,招标控制价为43.74万元,审定的招标控制价已下浮10%,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为10%≤下浮系数≤100%。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公告公布的招标控制价。
特此公示!
招标人: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4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