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浙江省水生动物微生物耐药性监测区域站建设项目(仪器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链接])(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000263180340000134-CTZB-2026100355
项目名称:浙江省水生动物微生物耐药性监测区域站建设项目(仪器设备)
预算金额(元):6913000
最高限价(元):4713000,2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流式细胞仪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713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二氧化碳培养箱、厌氧低氧工作站、光照培养箱、光学显微镜、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全自动DNA/RNA分析系统、荧光定量PCR仪、基因扩增仪、凝胶成像系统、流式细胞仪、全自动静水压力机、旋转蒸发仪、超净工作台、高压蒸汽灭菌器、冷冻型高速台式离心机。
备注:采购依据:[2026]74285号、[2026]73732号、[2026]73733号、[2026]73734号、[2026]73735号、[2026]73736号、[2026]73737号、[2026]73738号、[2026]73739号、[2026]73740号、[2026]73743号、[2026]73741号、[2026]73742号、[2026]73744号、[2026]73745号;最高限价:4713000元;项目属性:货物项目。
标项二
标项名称:全自动病原菌保藏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全自动病原菌保藏系统。
备注:采购依据:[2026]73746号;最高限价:2200000元;项目属性:货物项目。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按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浙江省水生动物微生物耐药性监测区域站建设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3)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浙江省水生动物微生物耐药性监测区域站建设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3)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链接])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链接])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按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链接])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链接])上开启投标文件。联合体由主办单位提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采购当事人执行《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浙财采监〔2025〕11号)《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浙财采监〔2025〕7号)等相关规定。
2.关于潜在供应商提起质疑投诉注意事项:(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初步证据认为质疑供应商权益未受到损害的,可要求其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的,质疑事项不予处理。(3)经营主体明显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不属于潜在供应商。(4)质疑供应商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而对采购文件提起投诉时,须提供能够证明采购文件中的问题直接损害其参与权的书面证据。若仅提供质疑内容而无实质性的权益受损证明,财政部门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不予受理其投诉。(5)潜在供应商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处理。(6)(潜在)供应商通过提出质疑(投诉)、撤回质疑(投诉)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由公安部门查处。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向采购人(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购买本国产品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 采购需求。(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链接])。(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链接])”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浙江省渔业检验检测与疫病防控中心)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荆长路18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凝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029629
质疑联系人:何润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029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0191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986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3399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链接]),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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