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州区集中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 65050025092800559002)
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市伊州区集中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编号:65050025092800559002)已由哈密市伊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伊区发改城建【2025】106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和伊州区财政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0000.0 万元,招标人为哈密市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哈密市
2.项目规模: 改造DN150-DN600不等供热管网17220米×2,改造换热站8座,及配套附属设施改造。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50025092800559002001
标段(包)名称: 哈密市伊州区集中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改造DN150-DN600不等供热管网17220米×2,改造换热站8座,及配套附属设施改造。哈密市伊州区集中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等所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3)工程安装单位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公用管道GB2)(如为联合体投标,安装单位具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 证)(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项目经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指:工程合同额不少于3500万元(含)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工程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1)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投标人近 3 年(指 2022 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业绩不少于一项(类似业绩指:工程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的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业绩日期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指:工程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工程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4)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①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注:需提供査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②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index.html%EF%BC%89%E5%88%97%E5%85%A5%E7%BB%8F%E8%90%A5%E5%BC%82%E5%B8%B8%E5%90%8D%E5%BD%95%E4%BF%A1%E6%81%AF%E5%92%8C%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88%E9%BB%91%E5%90%8D%E5%8D%95%EF%BC%89%E4%BF%A1%E6%81%AF%E8%AE%B0%E5%B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3%80%82%E6%B3%A8%EF%BC%9A%E9%9C%80%E6%8F%90%E4%BE%9B%E6%9F%BB%E8%AF%A2%E7%BB%93%E6%9E%9C%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F%BC%8C%E6%88%AA%E5%9B%BE%E9%A1%BB%E4%BD%93%E7%8E%B0%E6%97%B6%E9%97%B4%EF%BC%8C%E6%88%AA%E5%9B%BE%E6%97%B6%E9%97%B4%E5%9C%A8%E6%9C%AC%E9%A1%B9%E7%9B%AE%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6%97%A5%E6%9C%9F%E4%B9%8B%E5%90%8E%E3%80%82%EF%BC%885%EF%BC%89%E5%85%B6%E4%BB%96%E4%B8%BB%E8%A6%81%E4%BA%BA%E5%91%98%E8%A6%81%E6%B1%82%EF%BC%9A%E2%91%A0%E6%96%BD%E5%B7%A5%E8%B4%9F%E8%B4%A3%E4%BA%BA%EF%BC%9A%E5%85%B7%E5%A4%87%E5%B8%82%E6%94%BF%E5%85%AC%E7%94%A8%E5%B7%A5%E7%A8%8B%E5%A3%B9%E7%BA%A7%E6%B3%A8%E5%86%8C%E5%BB%BA%E9%80%A0%E5%B8%88%E8%B5%84%E6%A0%BC%EF%BC%9B%E5%90%8C%E6%97%B6%E5%85%B7%E6%9C%89%E5%BB%BA%E8%AE%BE%E8%A1%8C%E6%94%BF%E4%B8%BB%E7%AE%A1%E9%83%A8%E9%97%A8%E9%A2%81%E5%8F%91%E7%9A%84%E5%AE%89%E5%85%A8%E7%94%9F%E4%BA%A7%E8%80%83%E6%A0%B8%E8%AF%81 (B证)(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②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③设计总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提供);④质量员、施工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岗位证,安全员应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配备(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⑤投标人项目现场管理班子主要成员要求: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及最低配备人数配备(本工程类别按市政工程规模大型计)。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在本单位注册,且提供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6)联合体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数不得超过 3 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其他要求: 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3日到 2025年11月10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hamiggzy/index.html%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9%A2%86%E5%8F%96%E8%8F%9C%E5%8D%95%E9%A2%86%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3Cp%3E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10:00
2.递交方法: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hamiggzy/index.html%EF%BC%89%E4%B8%8A%E4%BC%A0%E5%AE%8C%E6%88%90%E3%80%82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 10:00
2.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初步设计完成后启动的招标)。
2、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须登录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中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4、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
保证金存入账(卡)号:9558833011000064004
保证金缴纳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选择电子保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各种缴纳方式均须从总公司基本账户支出,其他账户支出的保证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哈密市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东河街道中阿牙路36号 |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环球国际综合楼22-7号 |
| 联 系 人:闫学宁 | 联 系 人:赵文芳 |
| 电 话:15809024188 | 电 话:19309020068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年11月03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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