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武清区大碱厂镇韩家庄村砖厂复耕平整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5-21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7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武清区大碱厂镇韩家庄村砖厂复耕平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或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5-215 项目名称:武清区大碱厂镇韩家庄村砖厂复耕平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4.0万元 最高限价:394.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3)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截至开标前 1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2025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7)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在本公司近一个月的个人社保缴费证明;(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8日到2025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或现场 方式:提供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扫描后及联系人、电话、汇款单截图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tjhsjs001@163.com)(邮件标题: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或前往代理机构现场获取文件。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道建设南路东侧泽华中心2-212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道建设南路东侧泽华中心2-21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须以电汇形式,从供应商基本户转出。 2.收取文件工本费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恒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建国南路支行 开户行账号:02061501040024476 注:1)汇款时备注项目编号;2)缴纳文件工本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报名单位注意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获取文件导致错失机会)文件工本费缴纳成功后如需票据,可联系代理机构领取(仅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领取时须携带: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 联系方式:022-82219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恒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道建设南路东侧泽华中心2-212 联系方式:022-596733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22-59673395 天津恒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