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大港二中北教学楼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BHJJGP-ZFCG-2025-017)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9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大港二中北教学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华中路16号天威工业园9号楼(华中路与永华街交口)二楼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JJGP-ZFCG-2025-017 项目名称:大港二中北教学楼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1287万元 最高限价:360.1287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前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相关证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项目应配备人员:1)具备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现场施工经历且为供应商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提供在供应商缴纳近3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2)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工程技术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及以上现场施工经历且为供应商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提供在供应商缴纳近3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磋商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9日到2025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华中路16号天威工业园9号楼(华中路与永华街交口)二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填写“文件领取登记表”后,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华中路16号天威工业园9号楼(华中路与永华街交口)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华中路16号天威工业园9号楼(华中路与永华街交口)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预备会时间:2025年06月27日 14:00;磋商预备会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华中路16号天威工业园9号楼(华中路与永华街交口)二楼会议室。2.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06月27日 15:00;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二中学。参加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书原件。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5.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菜市场路6号 联系方式:022-651698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华中路16号天威工业园9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022-65293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璞玉 电 话:022-65293156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