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河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河南炼化老旧装置更新离心泵\VS6-165~215m3/h 350~450m 液化气 40℃/0~2MPa/3~4m招标公告
本标在操作,请使用进行操作,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河南炼化老旧装置更新离心泵\VS6-165~215m3/h 350~450m 液化气 40℃/0~2MPa/3~4m(招标编号:NWZ261120-2301-140924) , 招标人为 中石化(河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离心泵\VS6-165~215m3/h 350~450m 液化气 40℃/0~2MPa/3~4m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河南炼化老旧装置更新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离心泵\VS6-515~765m3/h 100~150m 液化气 40℃/0~2MPa/3~4m | 2.000 | 台 |
| 2 | 离心泵\VS6-165~215m3/h 350~450m 液化气 40℃/0~2MPa/3~4m | 2.000 | 台 |
| 3 | 离心泵\VS6-85~115m3/h 250~350m 液化气 40℃/0~2MPa/2~3m | 2.000 | 台 |
| 4 | 离心泵\VS6-215~315m3/h 100~150m 液化气 40℃/0~2MPa/2~3m | 2.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1)本次投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016年1月至今,投标人须具有在相同或相似工艺操作条件下至少2台成功运行3年以上的应用业绩,相同或相似工况指的是:输送介质主要成分为液态烃,Q>605m3/h,H>145m。业绩证明内容包括泵的型号或规格、数量、使用装置、用户名称及联系人等,以及合同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技术文件、用户使用证明(盖章或签字并留业主可证实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证明材料。海外业绩须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并出具项目所在国的领事认证或海牙认证。 (3)2016年1月至今,投标人须具有在相同或相似工艺操作条件下至少2台成功运行3年以上的应用业绩,相同或相似工况指的是:输送介质主要成分为液态烃,Q>202m3/h,H>350m。业绩证明内容包括泵的型号或规格、数量、使用装置、用户名称及联系人等,以及合同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技术文件、用户使用报告(盖章或签字并留业主可证实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证明材料。海外业绩须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并出具项目所在国的领事认证或海牙认证。 (4)投标人需满足招标文件所载明的相关要求(星号项“★”条款不得负偏离)。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11-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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