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甲醇厂K15301汽轮机大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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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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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甲醇厂K15301汽轮机大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EC-LYMH250159001G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永城市
一、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甲醇厂K15301汽轮机大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河南永城龙宇煤化工甲醇厂合成气压缩机K15301是合成气压缩装置的主要核心设备,由德国西门子制造,由汽轮机驱动的离心式压缩机,汽轮机型号SST600(NK32/45),压缩机为型号STC-SV(10-7-A)其结构为一缸两段七级叶轮结构:第一段为新鲜气压缩段,由六级叶轮组成;第二段为循环段,由一级叶轮组成。目前汽轮机非驱动端水平振值偏高,从2019年8月开车至今,已运行5年有余,达到了大修年限,需解体检查并大修,现在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汽轮机解体大修,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3、工期:接到通知后10日历天内;
4、维修地点:河南省永城市龙宇煤化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电子版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果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有效资质证明】。
2.投标单位应取得国家规定必须的认证、许可。
3.投标单位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
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两个及以上国内大型煤化工或石油化工维修西门子或杭汽汽轮机大修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发票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响应□接受代理商响应,需提交制造商授权书□接受经销商响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需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货人,从招标部门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和递交
1.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7日16时20分到2025年05月24日16时20分(8:00-12:00,14:00-17:00)
2.投标服务费:100元(人民币)
投标标书费按标段(包)分别缴纳,投标人缴纳费用后,请联系下发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标书费支付后不再退还。
投标标书费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并注明投标标包(段)名称及招标编号。
投标人购标时须提供已支付的标书费银行凭证、完整开票财务信息和投标产品的资质文件及联系方式至ycyqjdb@163.com,且凭证摘要中应注明购标单位名称和费用用途。
3.招标文件现场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14时30分,地点为:河南省永城市候岭街道永宿路南永青路西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
4.逾期投寄或现场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买方将予以拒收。
5.供应商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在递交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前进行送达。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投标人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六、其他
1.本项目招标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规格书。
2.付款方式:正式验收合格并在乙方开具13%全额发票后付60%,运行三个月无质量问题付30%;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满后付清。
3.投标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1、银行电汇(通过投标人公司对公基本帐户支付银行电汇,不收现钞,同时注明交款单位及“投标标段(包)名称及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缴纳。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费单、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保函(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需要金融机构或具备金融牌照的担保机构等出具的保函,保函有有效期应覆盖投标有效期。保函原件应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电汇缴费方式:通过银行电汇交于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
户名: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永城市支行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账 号: 16 535 1010 4000 9912
4.关于投标费用发票的开具及索取应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费用交纳后五日内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如超过所规定的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则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联系电话:0370-6053940,邮箱:ycyqjdb@163.com】。
5.其他: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本公告在中原云商电子商务平台 (zyepp.com)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组。
监督电话:
纪检:0370-6052939
企管:0370-6053926
如您在参与我公司招标过程中,遇到各种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不透明等情况,请您拨打以上监督电话。我们承诺,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候岭乡永宿路南、永青路西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3460143303
招标部门联系人:陈女士/周女士
电话:0370-6053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