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一期)(农村道路整治提升及配套设施)二次(招标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犍为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一期)(农村道路整治提升及配套设施)二次(招标项目名称)施工/标段作如下补遗,内容如下:
1、将本项目计划工期修改为:1.5个月。
2、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5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 17.2.1 开工预付款金额修改为:10%签约合同价(开工预付款金额一般应为10%签约合同价)。
3、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修改为:(1)进度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发包人按下列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为开工预付款金额),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支付至合同价的30%,完成合同工程量的70%支付至合同价的50%,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审核完成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价款。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zbid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犍为世纪金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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